本报讯9月 11日下午,记者从市老龄委获悉,宝鸡市将不再办理宝鸡市《寿星优待证》《敬老优待证》,“两证”虽不再办理,但 6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的原优待政策不变。
为了更好地为老年朋友服务、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根据宝政办函( 2017) 104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按照“六个一律”的清理原则,宝鸡市从 2017年 10月31日起,将不再办理宝鸡市《寿星优待证》和《敬老优待证》, 6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的原优待政策不变。停止办理“两证”后,宝鸡老年人和外省地市老年人来宝鸡观光、旅居等均用本人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有关优待政策。其包含了以下内容:凡户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 65-69岁(含 65岁)的城乡老年人,可享受以下政策: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免门票进入本市、县区旅游景点;在市、县区各医院就医免收普通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减半)。凡有本市县区常住户口,70岁以上的城乡寿星老人,可享受下列优待:免费进入市、县区各公园、旅游景点和名胜古迹(包括园中园)参观游览;免费参观市、县区包括外地来宝举办的各种文物、书画、摄影、花鸟、灯会、民间工艺、改革开放成果等展览;免费使用市区、城镇收费的公厕等共 10条优待政策。
据了解,宝鸡市需要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的老年人统一到各县区指定地点办理。渭滨区:清姜路 28号市民中心大厅咨询电话:8805363;金台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 3521896;陈仓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6212704;高新区:高新大厦 8楼东北角咨询电话: 8868899。宝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咨询电话:( 0917)3317931。
本报记者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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