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 8月 31日 12版分别以《垃圾“藏”在屋檐下》《院里有座“垃圾山”》为题,曝光了金台区新春村村口公厕后乱堆杂物和垃圾、宝平路 22号院垃圾成堆的问题。 9月 6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致函本报,稿件见报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属相关单位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并协调相关方面,已将杂物、垃圾彻底清运。
据了解,金台区新春村村口公厕后的杂物、垃圾为该村村民堆放。稿件见报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及时与新春村村委会进行沟通协调, 8月 31日下午将所有杂物、垃圾进行清理,并制定相应措施,继续加强对该地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宝平路 22号院为老旧小区,没有存放生活垃圾的密闭收集容器,使用的是开放式垃圾池,部分居民将垃圾扔在垃圾池外,造成垃圾堆积。在稿件见报的当天下午,经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与小区物业现场协调,已将垃圾彻底清理。同时,在垃圾池外放置挡板,防止居民再将垃圾投放池外,并要求垃圾清运车主增加清运频次,确保此类问题不再重复出现。
本报记者马庆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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