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缠卫)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城市优质资源下沉,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举措。11月11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陕西省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调研谋划分级诊疗工作以来,各地发扬首创精神,各项工作初见成效。
充分准备,试点先行。一年来,陕西省推广延安、宝鸡医联体和阎良区县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经验,巩固扩大体制机制创新成果。制订疾病诊疗指南和双向转诊程序,实行同一病种在不同级别医院的差异化报销,引导病人合理就诊。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使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有2~3名全科医生,在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全科门诊,为实现双向转诊创造条件。推行药品分类采购,将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企业由1家增加到5家,同时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用药范围,允许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分别可使用30%、20%的非基本药物,满足双向转诊的用药需求。
顶层设计,方便群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陕西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省政府专门发文进行安排,省医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抓好落实。
陕西省分级诊疗制度设计上有以下4个突出特点:一是方便群众就医。各级医疗机构的全科医学科或全科医生负责联系分级诊疗转诊事宜,避免患者往返奔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根据转诊预约情况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病床,确保分级诊疗转诊患者优先诊疗。
二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各级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打通各级别医疗机构的服务通道,实现各层次医疗服务的无缝衔接,合理分流患者,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局面。
三是保证医疗安全性。考虑到疾病本身的轻重缓急和患者的个体差异,为保障医疗安全,对65岁以上老年人、5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可以不经转诊直接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居住地和医保统筹地区分离等情况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直接就诊。
四是利用医保杠杆引导患者流向。一方面差别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报销政策向基层就诊患者倾斜。另一方面规定未经转诊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非急危重症患者,下调报销比例,既保证群众得到有效诊治,又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全面推进,不断完善。陕西省分级诊疗工作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计划到2016年形成较为完备的分级诊疗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纵向医联体40余个,参与二级医院达200余家,涵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超过1000家。300多家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全科医学科,1000余名医务人员参与转诊协调和管理工作,遍及全省的转诊协作网络雏形初现。3000多名基层医务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有效提升了基层首诊分诊能力。300多家二级以上医院通过多种渠道派驻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各地患者下转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均有较大幅度提高。
据悉,下一步陕西省卫生计生系统将针对个别地区和单位存在畏难情绪推进力度不大、医保政策调整没有同步跟进、人事薪酬制度落得不实、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加大指导力度,有效落实各项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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