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白亮 实习生 郝艳霞 张静 丁金丹
近几年,志在打造陕甘宁蒙晋接壤区区域中心城市的历史文化名城榆林,城市建设不断提速,城市框架不断拉大,一个原本“瘦弱”的“骆驼”正变得体格健壮、面貌一新。
然而,由于不善化妆特别是化“晚妆”,导致这座别称“驼城”的城市虽不再像以前那样一到夜晚就被“拉黑”,但比起别的一些充满现代气息的城市来,仍可以说是“有白天没晚上”。
如何打造良好的城市夜景观,使驼城白天和晚上两张面孔都充满魅力,成为榆林城市建设中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现状:有照明缺景观
任何一个城市的夜晚,不仅需要功能照明,也需要能够营造文化氛围的景观照明。如果没有景观照明,就如同一个化妆时只上了底霜却没有描眉画眼抹腮红唇膏的女人,失去了大半魅力。而榆林市区的照明恰恰就处于这种状况。
2011年以来,榆林城这匹负重的“骆驼”开始全力提速,一条条断头路被打通,一座座标志性建筑拔地而起,一个个公园建成或正在建成。据榆林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三年城市大建设中,仅在老城区内就建成主、次干道和支路共65条、76.4公里,其中,14条‘断头路\’打通13条;规划确定的42座桥梁建成24座。建成区内的主、次路网基本完善,达到了中小城市的国家标准。”
作为这座城市的“化妆师”,榆林市路灯管理所按照“路修到哪里,路灯就要安装到哪里”的要求,在面临各种困难的情况下,使新建道路基本上得以同步亮化,方便了老百姓夜间安全出行。目前,榆林城的路灯建成区达到60平方公里,路灯4万多盏,功能照明位居陕西各市区前列。
然而,在景观照明方面,驼城榆林却步伐缓慢,落在了其他一些城市的后边。
目前,榆林虽然中心城区的景观照明已有一定的基础,如火车站广场、世纪广场、月亮弯绿地广场、骑街六楼等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景观带;长城路、榆林大道、明珠大道、高新区等区域的部分重要建筑物也已有了景观照明,但与别的一些城市一对比,榆林的夜景就显得黯然失色,不但在总体上没有诗情画意的效果,一些本来可以引人注目的点与线也都没有凸显出来。如榆溪河河滨公园景观照明,本该是全城的亮点,但开园十个月了,依然昏暗暧昧。跨榆溪河几座桥的景观照明残缺无光;河滨公园北边古建筑“镇北门封”周围广场虽具有了一些景观照明,也因为设计的原因,本应全部采用仿古灯具,却用了许多现代风格的灯型,特别是外表色调,与周边景色极不协调。
而且,由于现有景观照明缺乏统一的规划设计,使用的彩色光较为混乱,加之景观照明中盲目追求“越亮越好”、“越花哨越好”,造成了不和谐与光污染。
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应是“白天看景,晚上观灯”,白天晚上都美观,但榆林有一些景观照明如老街的六楼,晚上看上去效果不错,但白天一看,不论是灯具,还是支架造型、颜色和用料,都很不美观。
对于这种功能照明好、景观照明差的现象,榆林市路灯管理所一位负责人说:“景观照明对城市形象提升起着很大的作用,而且实际上比功能照明省电,所以,我们将争取各方支持,竭尽全力改善城区的景观照明,不能再让它拖了城市发展的后腿。”
原因:体制差投入少
化了好多年的驼城“晚妆”,为何总也化不好?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是管理体制滞后。单看榆林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多年未变的名称,就能发现这里照明管理理念的落后。别的一些城市如陕西的宝鸡市,早已将“路灯所”更名为“城市照明管理处”,并且升格为县级单位,而榆林依然叫着“路灯管理所”,从字面上看就是只管功能照明、不管景观照明。而且,市上的路灯管理所与各县的路灯管理所级别一样,至今仍是一个科级事业单位。
级别低不说,市路灯管理所的人员编制也多年未增。按照国家15公里线路、150盏路灯配1名管理维护人员的标准,目前市路灯管理所应有260余人在编,而现有编制却少得可怜:2000年榆林撤地设市时,只管7000多盏路灯的路灯所核定25个编制;现在,管着45000多盏路灯的路灯所,只有30个编制,多年基本未增。而且,老员工退休后,新进来的人员几乎没有学供电、学照明的专业人员。
无奈之下,为了完成照明安装与维护任务,路灯管理所只得临时雇佣60多人,所有工作人员一年四季加班加点,几乎没有节假日、双休日,夜间还要安排轮流值班,因为其工作完成的好坏,主要表现在晚上。
管理机构的地位难以随城市发展而提高,导致照明设计、建设、维护中的许多环节难以协调统一,造成了很多重复建设和浪费。
其次是规划设计滞后。多年来,榆林市区没有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直到2013年下半年,市住建局才委托中国建筑科学院城市照明规划设计研究中心编制规划,导致景观照明建设长期处于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无序状态,好多路段安装上的路灯也很不规范。
设计上更是存在不少问题。景观照明设计要求非常专业的照明设计师与建筑师相互沟通、密切合作。但目前,榆林的景观照明设计往往是业主委托施工单位随建设而设计,即使是委托设计单位设计,也只关注设计费的大小而忽视设计实力。往往只简单描绘效果图,未考虑灯具和线路的隐藏问题。即使作出照明设计方案,也不能很好地反映建筑载体的功能和自身特性。有的景观照明方案甚至扭曲了载体自身的形象,很难指导施工。景观照明文化趣味性更是无从谈起。结果是从设计、招标、选材费了老大的劲,最后却用不上,不得不变更。
更有甚者,如在河滨公园人工湖心岛的榆溪楼,本应是建设楼阁与景观照明相辅相成,但在建楼设计之初就彻底忽略了景观照明安装及线路,导致后来设置景观照明相关的预埋、灯具的隐蔽等一系列问题都显现出来。
再次是投入不足。近几年,虽然榆林市区市政建设项目投资巨大,但在景观照明上投入却很少。
景观照明规划设计专家刘小红说,榆林市区一些急需完善的景观照明,需要大投入,如要将河滨公园夜景打造好,最起码得5000万元。但现实是,榆林的景观照明专项经费几乎没有。
对策:转理念出实招
城市景观照明是整个城市照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城市社会进步、经济发展风貌特征的重要体现,她使人们融入了城市的夜,读懂了城市的美,观赏了城市的另一面。
对此,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榆林市副市长艾保全也有充分认识,他说:“下一步,我们要按照节能、美观、亮化的原则,加大景观照明投入,使榆林城的夜景更加美丽。”
但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转变理念,对症下药,着力破解制约城市景观照明建设的种种问题。
像其他一些现代化城市一样,榆林市应把城市照明总体发展控制规划提升到与市政、绿化等规划等同的地位,并借“多规合一”试点之机,纳入城市发展“一张图”中。
榆林还应尽快制定颁布《榆林市城市景观照明设置管理办法》,出台城市照明规划建设实施细则和光污染控制标准。
对于城市建设中的每项景观照明设计,都要有照明专业人员全程参与,严格评审、严格把关。可成立由照明、景观、城管、节能、环保、交通及文化等多方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相关规划及较大的照明工程项目设计的评审及其实施情况的监督。
市、区财政每年都应将照明工程列入专项计划,并确保照明经费及时到位。
同时,要抓紧对路灯管理所更名升格,扩充编制,增加专业人员。
只有多措并举、频出实招,驼城的景观照明水平才有望快速提升,榆林这颗塞上明珠,才能更加璀璨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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