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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 加 强 渭 南 湿 地 和 水 资 源 保 护 ”

来源:各界导报 2015-02-28 15:16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张宝琦)在近日召开的渭南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上,王松涛委员建言,为渭南湿地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立法。

湿地最直接的产出是水资源,湿地保护的政策性也与水资源管理密切相关。渭南市湿地资源丰富,湿地面积位列全省之首。但水资源总量仅为全省第九位,人均水资源仅236立方米,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0%,全国平均水平的10%,国际公认人均最低需求线1000立方米的23.6%。因此,渭南严重缺水,改变现状离不开保护湿地和有效的利用水资源。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湿地保护法》,国务院也没有出台《湿地保护条例》。同样的,全国尚未制定统一的《水资源管理法》。但有关于“水"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即可支撑地方制定水资源管理条例。并且,全国部分省,包括陕西省都已制定了地方性湿地保护条例,部分已获立法权的市(如北京、苏州)也制定了湿地保护条例。陕西省部分未获立法权的市如宝鸡市榆林市近几年也制定了地方性水资源管理办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为渭南市湿地和水资源保护立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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