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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团购问题多顾客消费须谨慎

来源:各界导报 2014-08-05 15:32   https://www.yybnet.net/

 记者 李琨

近年来,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购物模式,以其实惠的价格在城市中持续走热。从最初的实物销售扩展到服务预订领域,团购影院、唱歌、吃饭,已经成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然而,许多市民在经过网络团购之后才发现,团购背后有不少亟待规范的问题。记者近日就此进行了采访。

以利润低为由不开发票

“上个月刚刚团购了尚膳门川派时尚火锅139元6人餐,饭后索要发票时,服务员说打了折扣,利润很低,不能开发票。"宝鸡市民冯先生告诉记者不仅饭店不给开发票,上周团购的155元胜家KTV夜场套餐,也以折扣低为由拒开发票。和冯先生一样遭遇的还有市民燕女士。燕女士团购了重庆老机场跳水鱼,消费过后向商家索要发票时被告知不能开发票。

“团购的很多饭店都不给开发票,要的话还需协商,这已经成为团购行业的潜规则。"记者采访的多位市民普遍反映认为,既然我消费了,商家就有义务开发票。认为商家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涉嫌偷税漏税。

7月29日,记者以顾客的身份在巫山烤鱼、御品黄记、鸭掌门火锅等多家饭店咨询,发现这些餐饮企业都对团购需要发票,予以拒绝,许多商家表示团购价格大多在5折左右,甚至更低,利润微薄,如开发票还得上税。

“仅限大厅消费"

说起团购用餐,市民张先生很气愤:“我团购就餐为什么没有包间使用权?"在几家知名团购网站中,记者看到不少餐饮商家在购买须知和消费提示中,大都有“仅限大厅消费"等要求。

“上个月,同学毕业后马上就要各奔东西, 我团了万达百福烤鸭268元的8人套餐,心想少点一些菜,可以让大家再点一些喜欢吃的,早早地赶到饭店后,却被告知团购的仅限大厅消费。"市民张先生说,在这个重要的时刻,大厅吃饭不合时宜。没有办法,他又紧急联系了数家饭店,终于找到了一家有包间的饭店救急。他感叹说,以后请客吃饭再也不会团购了。

“团购的能在包间用餐吗?"重庆主题火锅一位店员回答道:“对不起,团购用餐有规定,只能在大厅用餐。"记者问团购398元的8人套餐能否在包间消费时,盛世百福烤鸭店员明确告诉记者不管多少钱,只要是团购的就不享受包间待遇。

记者咨询了的几家餐饮企业,均被告知团购的只能在大厅消费,只有一定价位以上才可以享受包间服务,而商家确定的标准也各不相同,有的商家设定的最低菜品消费在398元以上,较高则消费在1180元可享受包间待遇。

“商家不能设置包间最低消费标准。"记者随机在大街上采访时,几位市民纷纷表示。

不打包还禁带酒水

“没有团购时,吃不完的饭菜都是商家免费给打包的,可是我团购的饭菜却需要另付打包费, 这合理吗?"在采访中很多市民向记者如实反映。

在团购网站上,记者随意点开几家团购信息发现,在购买须知和消费提示中,仅有少部分商家承诺免费打包,而大部分商家都声明:“不提供餐前或餐后打包服务。"

记者询问鲜鲜鱼庄能否打包时,该餐饮店员告诉记者一般团购都不提供餐前打包,部分没有吃完的菜品经协商可以打包,打包费也就是袋子和餐盒的钱。

除了不能使用包间,不提供打包服务,记者了解到被视为“霸王条款的禁止自带酒水"条款在不少餐馆团购中依然存在。

在团购网站上,不少餐饮商家的购买须知和消费提示中都附有“酒水、饮料等问题,请致电商家咨询,以商家反馈为准"等字样,甚至直接注明“谢绝自带酒水"等字样。“饭店的啤酒、白酒也比超市贵了不少,不让带酒水,就算是团购,并不优惠。"有过团购经历的沈先生道出了实情:“我6月份团购的乐迪印像KTV,不能自带酒水,结果一小瓶啤酒就16元。"

市民可依法主张自己权利

对于团购的种种问题,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朱宏骄律师表示,第一,“团购"是一种消费模式,消费者就商品或服务支付了相应的价款,因此以价格低为由不开发票是一种逃税行为,违反了《税收管理法》的规定。

第二,经营者提供包间服务是经营者的一种服务模式,不得以最低消费或系团购等理由拒绝提供包间,依据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对此,消费者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三;消费者支付商品或服务的价款后,到店消费即完成了交易,商品的所有权也因此发生了转移。消费者将商品打包带走,是对自己所有的物品的合法处分,不受任何人的干预。若商家要求打包付钱,可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而消费者对于是否在商家店内购买酒水,也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如果商家要求只能在店内购买酒水,就涉嫌强制交易,消费者有权予以拒绝。消费者可就相关问题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局等部门投诉,严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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