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的钱夹
本报讯(记者 冯旋 实习记者 贾一丁 郑苗裔)昨日上午,记者接到热心市民侯先生打来的电话称,9日,他在乐育北路捡到一个钱夹,希望通过本报将捡到的钱夹还给失主。
随后,记者来到侯先生单位,见到侯先生捡到的红色长钱夹,钱夹内并没有现金,只装有身份证(刘琳1989年10月3日)、工商银行储蓄卡、某美发店会员卡、照片等物件,身份证信息显示,失主应是宝鸡市渭滨区人。侯先生告诉记者,9日下午3时许,他在乐育北路锦湖酒店楼下捡到钱夹,其内并未装有现金,只有银行卡、身份证等物件。侯先生告诉记者,虽然没有现金,但身份证、银行卡等物件丢失后,失主也必然很着急。他在捡到钱夹后曾与会员卡上的美发店取得联系,希望通过美发店找到失主,但是却一直没有回音,由于美发店会员卡上的地址是在师院附近,失主可能是师院的学生。
亲爱的读者,如果您认识刘琳,请与本报联系,核对身份后,侯先生将把钱夹归还。本报热线:029-33331333。(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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