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4日至9月24日,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宝鸡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月5日,督察组向宝鸡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副省长、省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道宏出席反馈会并讲话。
环境保护工作有成效也有问题
督察组认为,宝鸡市坚持生态优先理念,着力加强环保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环保投入逐年上升,近三年来环保专项投资占财政收入比例分别为2.63%、2.65%、2.86%。积极开展渭河治污行动,实施水污染防治项目117个,封堵治理排污口207个。建成重点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6个,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15个,湿地公园7个。
大力推行农村能源清洁化,推广农村生态型污水简易处理模式和生活垃圾“四化”处理模式,受益人口230多万;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
督察指出,宝鸡市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违建项目
一是对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仍有差距,环保问责力度不够。
基层监管执法能力薄弱,监管不到位。眉县常兴镇纺织工业园区有34家企业没有立项或环评,4家企业存在应淘汰的工艺,5家属于污染小作坊,相关部门未进行有效监管和查处。宝鸡洁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验收,长期违规收运处置500余家单位餐厨垃圾。
二是大气及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宝鸡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近三年逐年减少,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所增加。
渭河流域宝鸡段个别断面水质恶化严重,国控虢镇桥断面水质从2014年Ⅳ类下降到2016年劣Ⅴ类,2017年仍未达到水功能区划Ⅳ类水质要求。部分县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扩容工程建设进展缓慢。陈仓区每天大约有1.3万吨污水溢流直排渭河。同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违建项目。
三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市发展改革委煤炭削减数据不实。市工信局对“散乱污”企业底数不清,群众举报的23家“散乱污”企业,均未列入“散乱污”企业名单。
四是一些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够。省政府要求2015年关中地区建成区域煤炭配送中心和清洁煤配送网络,宝鸡市2017年才提出要求,多数区县未建成。
督察强调,宝鸡市委、市政府应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华商报记者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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