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意见(暂行)》,陕西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完成2020年度陇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计划,经县政府同意,今补充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对条件相对艰苦的乡镇卫生院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放宽到大专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年龄35周岁(1985年1月3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及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地点: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在陇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劳资股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人员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达到60分线方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综合考察的办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及现实表现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陇县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 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5年以上。
(二)待遇
此次补充招聘人员,待遇与“陇县2020年全省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
附件:陇县2020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补充招聘计划
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陇县2020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补充招聘计划表
(来源: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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