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超)6月20日上午,一男子驾车载着被猎杀的野猪、野鸡、獾等野生动物准备贩卖出售,路过陕西关山景区时,被执勤交警查获。
当日上午10点多,陇县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指导员王陇军带领民警杨锐等4人,在关山景区内整治景区交通秩序,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一陕B号牌的红色面包车驾驶员杨某,在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的过程中神情紧张。
交警经过检查,他的证件都没有问题。对他驾驶的面包车检查后发现,车内竟然有已经死亡的野猪2头,獾一只,野鸡5只,以及电瓶及高压变电设备一套。杨某告诉交警,这些是从甘肃那边打猎所得,计划按照每斤5元的价钱在陕西咸阳出售。
据了解,野猪、野鸡、獾等在2000年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目前,陇县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已经将案件移交陇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关山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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