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星烁 记者 雍宏伟)5月29日,接到群众报警,仪陇县森林公安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目前,被救助的猫头鹰已送往市动物园喂养,随后将根据身体恢复情况进行野外放生。
“有一只猫头鹰受伤了,一直站在草地上。”5月29日下午3时,仪陇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群众报警,对方称小东山公园附近发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请民警救助。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猫头鹰已经被游人围在中间,背上有部分羽毛脱落,翅膀张开约有1米左右。
为确保受伤的猫头鹰在第一时间得到治疗,民警立即将猫头鹰送到附近的爱心动物医院。经过诊断,猫头鹰除了腿部有点轻伤,其它部位没有明显伤情,加之长时间没有进食,猫头鹰体力不支,无法飞行。
考虑到猫头鹰暂时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仪陇县森林公安局决定将猫头鹰送往南充市动物园进行喂养,待身体恢复后,将其野外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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