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来宝鸡市出现的共享单车方便了很多市民出行,但是若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那就犯了法。前段时间,凤翔人李某从西安将一辆共享单车搬回了家,还将单车重新喷漆又毁坏二维码,最终李某被凤翔警方抓获,并被行政拘留7天。
上月 26日,某单车团队的业务员许某向凤翔县公安局彪角派出所报警,称他们公司的一辆共享单车被盗,单车就在该辖区内,请求警方立案查处。民警很快锁定了该共享单车的位置,并在彪角镇某村将嫌疑人李某抓获,成功追回被盗共享单车。
经调查,今年 37岁的李某是一名货车司机,平常在西安经营货运生意。看到城市“共享单车”方便实用,他就想弄一辆与家人共享。去年11月 9日凌晨 3时许,李某驾车经过西安市未央区一立交桥时,发现路边停放着一辆共享单车,便在夜色掩护下,将该共享单车放到货车上拉回家。为了掩人耳目,李某购买了两罐橘红色自喷漆,重新对共享单车进行喷漆改色,并用铁锤将车锁和车把上的二维码扫描设备毁坏,并换了锁,将车据为己有。
目前,李某已被凤翔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7天。(付娜袁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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