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帅
宽敞的活动场所,崭新的活动器械,干净的就餐环境……10月9日,记者在宝鸡市凤翔县糜杆桥镇西白村的幸福院里看到,由几位老人组成的自乐班在院子里唱戏,村里的其他老人和小孩围成一圈,不时地传来阵阵掌声。
近年来,宝鸡市以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为目标,以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幸福院“两个全覆盖”为抓手,为广大农村群众营造优美环境和安乐生活,赢得了广泛赞誉。截至目前,宝鸡市农村幸福院数量已达到1043个,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中心村全覆盖,为破解农村养老难题提供了有效载体。
2013年,宝鸡市启动了农村幸福院建设工程,以幸福院建设探索农村养老新途径,全力打造农村老年人“生活有保障、娱乐有场所、精神有寄托”的幸福家园,着眼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的就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空缺问题。
据了解,在建设场所来源方面,宝鸡市高效整合各类资源,把撤并的学校房屋、村委会空闲用房等,通过修缮、装修,改造成幸福院;在补助资金方面,采取“政府支持、部门帮扶、村上自筹、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办法,累计投入8280万元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在此基础上,宝鸡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投入1300万元对农村幸福院的建设资金再给予资助,各县区根据自身情况给每个幸福院配套1万元,并通过部门结对帮扶、社会各界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了建设资金投入的问题。
另外,宝鸡市政府对建成运行的农村幸福院每年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为每个农村幸福院落实一个公益性岗位,并要求各县区按照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配套运行管理经费,采取县区级领导联镇包抓、部门联村帮扶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捐助,多渠道筹集运转经费,保障水、电、气等日常支出,缓解运行管理经费困难,确保每个农村幸福院运转正常。
目前,通过探索实践,宝鸡市农村幸福院建设初步形成了三种模式,即示范型、基本型、合作型。示范型农村幸福院标准为“七室一厅”:休息室、活动室、阅览室、健身室、电视室、洗浴室、服务室和餐厅;基本型农村幸福院标准为“五室一厅”:休息室、活动室、阅览室、健身室、电视室和餐厅;合作型农村幸福院标准为“三室一厅”。三种模式既基本满足入院老人临时休息和就餐、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基本需求,又具备为全村老人服务的功能。
逐步建成的1043个农村幸福院有效解决了宝鸡市5万多位农村空巢老人的室内外活动需求,提高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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