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连续破获二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案,有效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者的气焰,较好的维护了事故受害人利益。
仅用8小时破案
1月18日凌晨,想着今天是自己的“透析日”,五河县小圩镇薛集村杜某患有尿毒症,想着早点出发也许能赶上第一批做“透析”,回来不耽误干农活。于是早早的起床,驾着自己家的电动三轮车从小圩镇陈巷村向县城出发。
出了村庄,车辆驶上344国道,一路上,杜某谨慎靠道路右侧行驶。没想到,死神仍悄悄的向他逼近,凌晨5时许,当杜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行驶至小圩镇薛集村路段时,身后一辆红色货车从身后追尾,将杜某与电动三轮车撞至路边行道树后,杜某死亡、三轮车后尾部损坏,肇事货车驾驶员逃之夭夭。
凌晨6时许,家住事故现场附近的杜某亲戚听到村前道路上发生一起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后,赶过去看,发现事故死亡者是其亲戚,于是,报警并通知杜某家人赶至现场。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班值班民警张磊来到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安慰其家属。
尽快破案,还受害者公道。上午8时许,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紧急召开案情分析会,中队长李刚传达了一早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郭晓奋、大队长刘庆冰、副大队长陈海波对案件侦破工作的要求:组织一切力量,快速侦破此案。
李刚在对事发三轮车后尾部查看时,发现凹起处,有红色漆片,而三轮车是浅绿色,很可能是红色货车肇事。于是,李刚电话联系查阅监控资料的刘小帅,侦破方向,查找红色货车,而此时的刘小帅,查阅多个摄像监控,数百台车辆,也没有发现有明显过往事发现场车辆有破损和拖拉机等农用车辆经过。办案民警刘小帅再次调取事发地沿途道路监控,查找红色车辆,经过认真筛查,排查了近百辆嫌疑车辆,最终通过前方东刘集镇的一处道路监控和事发后小圩镇一处监控发现了嫌疑车辆,该车监控放大画面显示,事发前和事发后,车辆前部有明显碰撞痕迹,车辆肇事后,驾驶员不是同一个人驾驶车辆,并锁定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驾驶员刘某驾驶的豫HQ××××红色货车有肇事嫌疑。随即,刘小帅联系了该车驾驶员刘某,该车已行驶至江苏南京。为不耽误案件侦破时机,刘庆冰、陈海波迅速安排事故中队罗青松、张安军带领于杰等办案民警,赶至南京对该车进行核查。
当天12时许,在罗青松、张安军等赶至车辆停放地时,发现该车前方防护板有两道新凹痕,经现场尺寸测量与被撞碰三轮车后部痕迹、高度相吻合,该车驾驶员有重大肇事嫌疑。
下午4时,豫HQ××××红色货车和驾驶员刘某从南京被带至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对驾驶员刘某展开审讯工作,面对警方掌握的证据,驾驶员刘某详实的说出了早上该车从事发地经过及后来车辆行驶情况。根据事发路段监控资料,痕迹鉴定等工作,证实了刘某交通肇事的违法事实。
从案发至案件告破不到8个小时时间。
谎言难抵事故真相
1月28日凌晨,有早起上街卖菜习惯的五河县头铺镇柿马村村民的陈某起床后,将前天晚上收拾好的大蒜等蔬菜拾上人力三轮车,想趁着年关来临,到头铺镇农贸市场卖个好价钱。一路上,老人蹬着三轮车费力的向镇上驶去,就在快进入镇区时,突然,三轮车链条掉了,三轮车无法行进,于是,陈某下车,钻到车下,上链条。这时,噩运发生,一辆电动三轮车从身后撞来。
凌晨6时10分,五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120报警,313省道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120赶到现场,一老人被撞、已身亡。接警后,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王洪卫赶至现场,经现场勘查,事故现场仅有一辆人力三轮车和死者陈某及散落的大蒜,没有其他肇事车遗留物,根据现场研判,排除货车和机动车辆肇事嫌疑。由于事发时间凌晨6时许,没有目击人,根据调阅周边监控依稀看到一辆带篷电动三轮车肇事后,调头开走,看不清三轮车品牌和型号,案件陷入僵局。
经过一上午的案发现场周边走访调查和调阅的附近的视频资料,很难锁定肇事车辆和嫌疑人。在听取案情汇报后,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张安军说:“这个报警人有问题,有违常规,我们可以从拨打120急救电话的这个人入手,当天拨打急救电话人在事发的较短时间内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没有打110报警,肯定有问题。”指导员罗青松也说出自己的见解,“我建议,洪卫警官,在去调查报警当事人的路上,看看有没有监控,如果有,肯定能查到当天打120的这位行动情况”。“好,先按照这样的思路侦破,需要侦破支持的,大队给予鼎力支持,参与案件分析的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陈海波对案件侦破工作表了态。
1月29日上午,民警王洪卫根据案情分析会的思路,来到头铺镇官桥村对报警人许某展开重点调查,看是否能寻找到案件侦破突破口。在路上,他看到官桥村有1处治安监控,经过对拨打120急救电话人员家庭情况了解,其家中有二辆电动三轮车,其中有一辆带雨篷三轮车,在与许某电话沟通时,从言谈之中,王洪卫判断报警人许某有可能就是肇事嫌疑人,而许某一再称,当时去镇里卖菜,看到事故现场地上躺着一个人,是经常上街卖菜的陈某,想做好事,就拨打120报警救人。
视频资料显示,许某事发前后驾驶一辆电动带篷车折返来回图像,1月29日下午,民警王洪卫赶至许某家中,许某更显得慌张,为了掩盖事实,带办案民警看了家中的另一部没有雨篷车的三轮车,并一再说,自己是做好事。
下午3时许,许某被办案民警带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在事故中队讯问室内,许某对自己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当天凌晨5时许,其驾驶电动三轮车到头铺镇卖菜,当行驶至省313道上,因天较黑,没看清停下来修车的陈某,将陈某撞伤身亡,随后其驶离现场后。不知出于什么考虑,逃走后,许某又回头打120急救电话。在120到来后,见陈某已死亡,害怕担责,就返回家中,将电动三轮车车篷拆除并藏匿,在民警找上门时,一再声称自己是做好事,并带民警查看自家的另一辆电动车,在民警王洪卫说出其家中还有一辆带车篷三轮车时,许某败下阵来,承认了肇事逃逸事实,并带民警查看了隐藏了的肇事三轮车及拆除后的雨篷。
两起案件均发生在凌晨,肇事者企图借黑夜掩护,逃避法律的制裁。可是,黑夜淹没不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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