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4月16日,记者从蚌埠市中院获悉,2018年以来,该院受理恶势力有组织犯罪案件15件101人,一审开庭 14件,一审宣判11件71人;二审审结马连等21被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盘踞一方作恶多端重拳出击一朝覆灭
马连、马磊磊等21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被告人先后实施违法犯罪18起,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合同诈骗、行贿、妨害作证、窝藏10个罪名。
自1992年起,被告人马连经营五河县沫河口镇马放营村董马窑厂。自2006年起,马连利用其恶名和经营董马窑厂积累的经济实力,以家族血亲、姻亲为纽带,逐步形成了以马连为组织者、领导者,其家族成员被告人马磊磊等人参加的较稳定的家族式犯罪组织。
该组织不仅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敛财,还依托经营董马窑厂、承建工程等经营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为了维护经济利益,被告人马连组织、指挥或纵容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强行进行工程建设,排挤、打击竞争对手,指使他人作伪证,“以黑护商”。
以马连为首的该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非法利益,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数十起违法犯罪活动,在沫河口地区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主犯马连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合同诈骗罪、妨害作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行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2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罚金人民币205万元;马磊磊等20名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4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经审理维持原判。
非法采砂抗拒执法铁腕打击被一窝端
2016年以来,被告人常云芳等人在怀远县常坟镇区域内,形成非法采矿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常云芳为首,在县水利局、水上派出所执法检查时,以辱骂、跳河、脱衣服、装死等方式抗拒执法,长期非法采砂,在该区域内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常云芳等人被判处4年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经审理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晨报记者 王刚 通讯员 王龙江
新闻推荐
本报讯(王伟)五河县大新镇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强化春季食品安全监管。该镇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以书记为组...
五河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五河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