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
本报讯(记者苗成韬)1月23日,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首例提起公诉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开庭审理。
1月23日上午10时,由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等8名被告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五河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审理的首例重大涉恶案件。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1年4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李某某纠集被告人黄某某、袁某某等人,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五河县双忠庙镇、城关镇等地,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辱骂乡镇干部、公安民警,扰乱政府机关、学校等机构工作、教学秩序,为非作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本次庭审历时六个小时,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了当庭讯问、举证质证,与8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展开激烈辩论。
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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