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春怡 通讯员 陈梦华)“我妈说……”这句话由儿童说出来,大家会认为这个孩子乖巧,但如果屡屡出自成年男子之口,不免被打上“妈宝男”标签。近日,五河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原告正是因为丈夫是一名“妈宝男”而诉请离婚。
1995年,章女士和万先生自由恋爱,相识一年后登记结婚。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婚后与公婆同住十分普遍,章女士一家也是如此。然而,章女士很快发现,丈夫对于工作和生活中的点滴,总是事无巨细地向父母汇报。一开始,章女士并没有放在心上,认为丈夫孝顺、知礼,与父母关系紧密些无可厚非。但让章女士很难接受的是,每次丈夫心情不好,更习惯去找父母倾诉,在父母处寻求安慰,却不与自己诉说。她试图沟通,但收效甚微。有时,夫妻俩发生争执,即使只是几句拌嘴,万先生都会一五一十地向父母转述。如此一来,长辈不免过问,对夫妻二人的生活也有所干涉。彼时,章女士和丈夫工作压力都比较大,孩子年纪尚幼,章女士没有过多精力放在这些琐事上,她安慰自己,丈夫不过是过于依赖父母罢了。这一忍,就是二十多年。
前不久,女儿大学毕业后在老家找了份工作。考虑到孩子大了,章女士和丈夫终于决定买新房,从父母处搬出来另住。让章女士意外的是,本以为丈夫对父母情感上的依赖会随着住所的迁移而减弱,但事实是,每当两人在女儿工作、买房等“大事”上意见相左时,万先生不是选择与妻子商议,而是向自己的父母做详细汇报,对父母的意见言听计从,并将此意见强加给妻子和女儿。如若妻女不认同,等待她们的将又是一场家庭“大战”。经过几次争吵,女儿从家里搬了出来,宁可住到单位也不愿回家。见独生女儿有家不能回,章女士忍无可忍,向法院起诉离婚。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庭审当天,万先生将年迈的父母带到了法庭,处处以父母的意见与妻子沟通,令在场的章女士和女儿既气愤难堪,又哭笑不得。由于万先生及其父母强烈不同意离婚,法院最后驳回了章女士的离婚诉请。法院认为,章女士和万先生系自由恋爱,已共同生活二十三年之久,说明两人具有深厚感情基础,万先生当庭表示要改正缺点、注意沟通方式,法庭希望原告章女士能够给予对方一次回归家庭、承担责任的机会。
法官提醒,科学研究表明,男人比女人心理成熟时间稍晚,但作为一个丈夫,不成熟的表现会伤害到妻子和孩子。因此,男人应承担起丈夫的责任,试着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融入到与妻子的核心家庭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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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五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