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瑶)近日,市效能办通报1月份机关效能建设明察暗访情况,当月暗访情况较好,多数单位能够严格遵守机关效能建设基本规范的要求,但个别单位却因“去向牌”没有及时调整影响了机关效能建设。
市效能办于1月17日、23日,对14个市直单位、21个县区行政办公中心、乡镇、社区共计35家单位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暗访,对5家市直部门上级来文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对3家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电话回访。
从暗访情况来看,多数单位能够严格遵守机关效能建设基本规范的要求,市科协、市商务外事局、蚌山区天桥街道、五河县招商局、固镇县信访局、怀远县住建局等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办事大厅秩序井然。暗访未发现机关干部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基本规范的情况。
但是,在暗访过程中,有个别单位存在办公室工作人员调整后,人员去向牌长期不调整的情况。按照效能建设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凡调整工作岗位的人员,应当在岗位调整后15日内,完成人员去向牌的调整。
1月30日,效能督查部门组织开展办文情况抽查,5家单位都能做到及时收文、及时送阅、领导及时阅签,承办科室及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未发现超期未落实情况。
1月31日,市效能办工作人员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随机抽取3个窗口单位58个服务台账,共拨打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回访电话22个,满意率为100%。
市效能督查部门要求,机关干部要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弘扬“我负责、我来办、马上办”的优良作风,严格遵守《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基本规范》,严格对照《蚌埠市机关干部正负双面言行激励+提醒》,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同时要配合接受市、县(区)效能办的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对遵守效能建设基本规范情况的明察暗访,加强对行政审批与服务办结件的抽查回访,加强对上级来文处理情况的督查,加强对群众投诉效能问题的协调处理力度,同时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市效能办对有关事项的协调处理意见。要实事求是配合市效能办对暗访发现问题的调查核实,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对违反效能建设基本规范和“十不得”等规定的人员要严肃问责,公开通报,坚决维护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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