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靳瑾)春节前后是劳动纠纷的多发期,也是劳动仲裁的高峰。面对疫情,市人社局昨天发布公告,仲裁时效中止,顺延案件审理期限。
根据公告,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仲裁机构受理的已开庭审理但尚未审结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因疫情而在治疗、隔离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调解的,可申请延期结案。原定于2月3日至13日开庭审理的案件也全部改期,改期后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因为要通过电话通知相关事项,所以请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保持联系畅通。
仲裁机构仲裁立案及庭审区域是公共场所。为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市人社局也呼吁,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工作人员管理安排才能进入现场。如有发热症状千万别急,请先到发热门诊就诊,确保身体健康了再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旦上级通知疫情防控结束,全市仲裁机构立案、开庭等工作立即恢复日常程序。”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后,仲裁时效期间则继续计算。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为了减少人员聚集,遏制疫情蔓延,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人社局建议当事人近期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提交材料的优先选用邮寄方式,尽量避免外出。可通过EMS将材料寄送给相关仲裁机构,邮寄费用由仲裁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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