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正在检查超市食品。本报记者曹梦晴实习生马梦瑶文/图
“这种散称预包装食品都要有厂家信息和生产日期,一定要选择有口碑的食品生产企业,做好索证索票等台账记录。”1月14日下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蚌埠市一大型超市时,边检查边向超市负责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据了解,为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做好春节期间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近期,蚌埠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市消保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前市场检查,以农贸市场、商超等为重点区域,将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食品、酒类作为重点,严格检查经营者证照和其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是否存在过期现象,食品标签规范情况,以及经营者的进货台账等,坚决杜绝过期变质和“三无”产品销售现象。
当日,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位于宝龙城市广场的一大型商超内,对商超内销售的黄金珠宝、衣服鞋子等商品进行仔细检查。“临近春节,前来购物的市民相对增多,为了让顾客有个舒适、安全的消费环境,商场严把商品质量关,实行明码标价。”该商场负责人介绍,同时,严格把关商品采购、供应商进货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购物场所。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商场超市,检查了货架上摆放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经营者进行了宣传引导,要求其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做到明码标价,杜绝掺杂使假、缺斤少两等行为,使群众买得放心、吃得放心。“散称的预包装食品也要有相应的生产日期等信息,若食品包装上没有,可向商家索要,对于进口食品,消费者在选购时也要注意产品上有无中文的产品标签,对于来路不明的进口食品,要慎之又慎。”检查中,执法人员提醒。
此次,蚌埠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消保委对蚌埠市大型商场、超市进行检查,重点查看产品质量及商场售后服务情况,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市场情况良好,未发现违规经营或“三无”食品。
在此,市消保委秘书长曹桂旭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置办年货和春节期间购物要注意选择正规的商超,同时做到明白消费、理性消费和按需消费,购物时做到货比三家再做抉择,购物后保留好购物小票,消费者在购物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维权,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不要等到超过时效再投诉,增加维权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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