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的管理问题和矛盾始终是我们新媒问政版面上的突出问题。本期编者粗略保留了网友朋友们提出的一部分问题,大约就有如下这些方面:小区里饲养家禽问题;停车场的使用问题;小区里公共部位的灯光问题;物业收费的标准问题;门禁问题;电梯问题;噪音问题等等,等等。除了本期版面保留的问题,编者随时还可以罗列几项,几十项常见问题。那么编者要问,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问题,为什么这些问题都要“闹”到政府管理部门那里去呢?其实这些问题说复杂很复杂,说简单也很简单,那就是本期点评要说的话题——改善小区管理需要标本兼治。
为了表明言之有物,还是列个问答吧。
网友“流年”陈述:“我住在香榭兰庭14号楼一单元,现在这边一楼养鸡问题越来越严重了。凌晨两三点钟公鸡打鸣严重影响休息。希望物业、街道、居委会能出面解决一下。”
龙子湖区相关管理部门这样回复:“物业会同街道、社区多次上门劝阻当事人整改,还通过扑杀家禽、收购的方式来解决。临近中秋节家禽饲养增多,物业会同街道、社区进行整治。”
这是诸多问答的一组,也比较有典型性。且看管理部门答复,那是认真的,务实的。估计已经随时随地的解决了市民的心头之忧。但是事情为什么无法得到彻底解决,而让“街道、社区”疲于奔命呢?与此同时,再看市民的问题:“希望物业、街道、居委会(社区)能出面解决一下”。
市民的问题才是问题的实质!
居民小区环境的管理者是物业公司,那是居民和物业双方签了合同的,假如小区出现了问题,首先要依据合同约定找物业公司麻烦,干“街道、社区”何事?虽然我们的政府管理部门(包括街道、社区)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终归是“冤有头债有主”的事情,为什么总是把麻烦找到管理部门的头上呢?编者认为:根本原因是解决小区管理问题,管理部门没有做到标本兼治。
什么是小区管理的标本兼治?我们说过,小区问题千千万,核心问题是业主自治问题、专业服务问题和管理部门依法监管问题。解决了这三方面的问题,就可以实现小区管理的标本兼治。仅仅依靠管理部门依法监管,不解决其他方面的问题,往往会按下葫芦又起了瓢。
编者认为,现在小区管理问题多多,在政府管理部门监督方面而言,已经做的非常到位了,但是之所以依旧问题多多,常常让“街道、社区”疲于奔命,核心问题是没有解决业主自治问题!业主是个体,没有业主委员会,则无法构成与物业公司对话的适格主体,很多问题就会被物业公司的不作为堆积起来,最后“闹”到政府管理部门去了。
编者认为,我们应该吸取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大力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动员小区党员参选进入业委会,打造“红色业委”,让小区居民在党的领导下,和物业公司形成平等对话的机制,则小区公共事务就可以逐步形成有效的自我监督,则小区里面许多长期出现或者反复出现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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