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他在火热的军营中挥洒汗水、保家卫国;如今,他仍以军人的标准严格履行着自己的铮铮誓言。尽管身份在变、角色在变,但那一腔为民的初心始终未变。他就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蒲传勇。
24年前,蒲传勇脱下军装走进警队,成为一名交通警察。退役后,他一直保持着军人的本色,面对危险挺身而出,几乎已经成为他的“本能”。
去年9月18日19时左右,蒲传勇下班后在市第四中学大门口接孩子放学时,发现在非机动车道上有一辆车头严重损毁的灰色江淮牌小型轿车,正在向后倒车。出于职业的敏感,蒲传勇认为该车可能是一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车辆,他没有犹豫,随即跑上前去,对驾驶人大声喝止,拉开副驾驶门,顿时,车厢内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驾驶人有酒后驾驶的重大嫌疑,职业警觉让蒲传勇立即感到事态的严重。
此刻,该车驾驶员正欲前行。而在车辆前方四五米处的人行横道上站满了等候过马路的行人及接学生放学的家长们。危急时刻,蒲传勇没有多想,奋不顾身冲进驾驶室,迅速关掉车辆引擎,拔掉钥匙,拉紧手刹。为防止驾驶员逃离现场,蒲传勇堵住驾驶人座位的车门,将驾驶人有效控制起来,并迅速拨打报警电话,向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情况。期间,该嫌疑人多次向蒲传勇许诺,要给一万元将其放走,均被拒绝。
该案后经事故处理大队调查,嫌疑车驾驶人张某某驾车在朝阳路淮河大桥中段将一骑电瓶车男子撞飞后逃逸,电瓶车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对张某某抽血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69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也是迄今为止蚌埠市查获的醉酒驾驶中的酒精含量值最高的驾驶员。
回忆起当时的行为,蒲传勇朴实地说:“当时没有想那么多,就是觉得绝不能让这辆车再开走,绝不能发生伤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事故。”
酒驾一直以来就是公安交警严查严处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在办理酒驾案件中,如果驾驶员驾车冲卡或弃车逃逸,现场证据将无法固定,即便事后拦截到车辆,驾驶员也会百般抵赖,给案件办理增加难度,有的甚至造成驾驶人免受处罚,给执法办理带来负面效应。
“绝不让酒驾从我们的岗点逃脱,绝不能让酒驾的司机逃避法律的制裁”,蒲传勇暗暗下定决心。他从一线查缉岗位到后期的执法办案中,不断摸索,总结出一套独有的查缉方法。在同事们眼里,他是查缉酒驾的“武林高手”,在涉嫌酒驾的犯罪嫌疑人眼里,他就是绕不过去的黑脸“包拯”。
2016年3月24日下午,交警六大队在高新区天河路中段查缉重点交通违法统一行动中,一辆悬挂本地号牌的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在查缉点前方强行变道,冲入慢车道。面对迎面而来的交警,驾驶人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加大油门,从几名民警辅警的身边疯狂地冲了过去。没过多久,该车又从查缉点南面返回,民警急忙上前进行检查,此时下车检查的是位女司机,副驾驶座位上一位青年男子则是满嘴酒气。民警果断对该男子进行口头传唤,要求进一步接受调查。然而,该男子拒不承认曾驾车经过缉查点,并与现场民警发生争执。
随后,此案移交到蒲传勇手中。在办案场所,蒲传勇不急于做询问笔录,而是和该男子唠起了嗑。蒲传勇大致了解情况后,一面安排人员对“酒驾嫌疑人”开展询问,一面亲自带人到高新公安分局及朱某某就餐饭店,调取嫌疑人当天活动情况及驾车行经路段等监控视频。通过大量视频和卡口照片的分析,蒲传勇最终查清事实:朱某某为“酒后驾车冲卡”的嫌疑人,冲卡后驾车到山香家园小区让其女友驾车又原路返回。在大量的证据事实面前,朱某某最终供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
用忠诚演绎拼搏的人生,用责任诠释追求的快乐。从警24年来,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一名共产党员和退伍军人的本色,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蚌埠市人民满意公安民警”、“严格公正执法之星”、“优秀人民警察”、“蚌埠好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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