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苗成韬)近日,蚌埠市出台了《蚌埠市关于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工作通告》,决定自2019年4月20日起,对市区电动三、四轮车进行集中整治。蚌埠市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也分别向广大市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发出了公开信。
在《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中写道:“近年来,在您的参与和支持下,蚌埠市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文明交通意识深入人心,尤其是蚌埠市喜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展现出了新时代蚌埠人的良好精神风貌,成为珠城一张靓丽的名片。”
信中说,“成绩来之不易,荣誉需倍加珍惜。目前,道路交通方面与文明城市称号不相和谐的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电动三、四轮车问题较为突出,社会反响较大。此类车辆制动性能差,安全系数低,未列入国家生产、管理目录,无法办理入户上牌、保险,且驾驶人员大多无证驾驶,普遍存在非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穿插、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市民出行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市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84.96%、64.77%、31.52%,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直接导致一些家庭陷入生活困境。”
信中表示,生命安全大于天,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势在必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蚌埠市人民政府已出台了《蚌埠市关于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工作通告》,决定自2019年4月20日起,对市区电动三、四轮车进行集中整治。主要措施如下:
(一)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
(二)依法查处非法从事营运的电动三、四轮车。
(三)依法查处违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电动三、四轮车。
(四)依法对市区中环线以内的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24小时限行(货运电动三轮车、货运三轮摩托车22:00-次日6:00可以通行)。
2019年4月20日至5月20日为宣传阶段,限行区域内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自觉停止上道路行驶,并自行处置好车辆。
2019年5月21日起为查处阶段,对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依法进行查处。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对整治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中呼吁广大市民理解、支持整治工作。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美好和谐的幸福家园而不懈努力!
在《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写道:“有些家长为了接送孩子方便,误认为电动三、四轮车不需上牌、不需驾证、不需保险,而且不怕抓拍处罚。殊不知,电动三、四轮车因为制动性能差、安全系数低,依照有关规定和法规是不能上道路行驶的。尤其是有的驾驶人员未经培训、无证驾驶,常常发生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穿插、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对我们造成的伤害是不可逆的,特别是未成年人,更容易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一次交通事故,可能会改变孩子一生的命运,也会给整个家庭带来难以承受之痛。
信中在最后呼吁家长朋友们,“为了您的安全和家庭幸福,为了您孩子的健康茁壮成长,请您自觉参与到整治电动三、四轮车行动中来,严格遵守电动三、四轮车相关规定,不再驾驶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孩子,并自行处置好车辆。同时,也请您在日常生活中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带头养成尊崇公德、遵纪守法的文明意识,给孩子做一个好榜样,让自己和孩子都能受益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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