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瑶
本该充满敬意的教师节,却一直被“送礼”这个话题所纠缠,在一众商家的推波助澜之下,原本“礼轻情义重”的一张贺卡、发自内心的一声真诚问候,似乎已不足以表达对教师的尊重。商家们的不当营销,给家长和老师们营造了一种“人在江湖、不得不送、不得不收”的氛围,让“人情往来”的社会风气正在玷污师生之情。
商家反复“提醒”,“该给老师送礼物了”
从9月4日开始,位于银泰城内的一家花店,店主已经开始在对外的营销微信号中发布充满了暗示性的信息,比如“向日葵也是适合老师的花哦”“教师节,康乃馨小蜜罐,甜甜的很温馨”。9月6日,店主在微信朋友圈中晒出了被客人订走的产品,并配文“距离教师节还有4天,那些说教师节没送东西的大概都是骗子吧。”9月7日,该店主再次发布各种客人预订的花束的文图信息,“教师节的花大家都默默送起来了。”
除了花店,各路商家当然都不会错过这个节日的营销,淮河路一家商场在教师节前的一则营销广告是:“老师,来领礼物!”,还有一家商场的广告是:“@亲爱的老师们:礼物、折扣、福利!快点点开就对了!”宝龙城市广场附近一商家的营销广告是:“老师!您的礼物到了!”
家长反感:人情社会的套路在影响孩子
种种充满暗示性的营销语频频出现,也有家长对此表示非常反感。孩子正在读小学二年级的家长林女士说,“这不是赤裸裸地鼓励送礼吗?商家在利用我们‘望子成龙\’的心理。孩子也会沾染上这些恶俗的习气。”
孩子已经读初一的家长冯先生说,“本来都没想起来要送礼,被这些商家反复提醒后,周围不少家长最近都在私下讨论,到底要给老师准备一点什么礼物。教师节变成一个和礼物挂钩的节日,我们的孩子被迫提前学会了人情往来的这一套,很悲哀。”冯先生说,据自己所知,尽管不少家长在给老师送礼物时都是避开孩子,但是孩子毕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走在街上能看到,从同学们那里能听到,到网上能浏览到,教师节要给老师送礼,孩子心里多少是有点数的。
家长无奈:不送怕老师对孩子不照顾
还有一部分的家长是在买与不买之间“无奈地纠结”。内心里,他们不愿意送礼,觉得是“不好的社会风气”。但又担心,自己不送别的家长会送,孩子得不到老师的“照顾”。
采访中,有家长坦言送礼实属无奈,都是随大流。今年孩子刚上一年级的刘女士说,自己虽然反对送礼给老师,但自孩子读幼儿园就开始送礼了。“大家都在送,不送心里实在不踏实,怕老师不照顾。”刘女士说。今年教师节她准备了购物卡,“买别的怕不合心意,购物卡能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比较方便。”
老师烦恼:不收家长担忧,收了尴尬又不安
蚌埠市一位教龄八年的小学语文老师告诉淮河晨刊记者,自己收到最好的教师节礼物是学生自己制作的贺卡,画是学生自己画的,字是学生自己写的,贺卡上面画着一位老师和一群学生在草地上手拉手做游戏,旁边歪歪斜斜地写着“祝老师节日快乐”。“这种礼物我觉得孩子很有心,我收到时心里一暖,很温馨,很感动,至今抽屉里还珍藏着很多类似的礼物,都是孩子们的心意,根本舍不得丢。”这位老师说,其实很多老师也很烦恼,因为大家都曾收到过家长送的礼品,“不收的话家长更担忧,觉得自己瞧不上,收了自己心里又不安。教育学生是应该的,不会因为送礼而有偏袒,有的家长来送礼,反而让我们觉得很尴尬。其实,心意真的比礼物更重要。”
老师收礼,麻烦不小
教育部门也曾多次要求,教师不得借节日之际,向家长、学生收取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一经发现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但令他们感到困惑的是,这种收礼行为一般“数额少、较隐蔽”,难以查处。
禹会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曹舜介绍,其实,在2014年,教育部专门下发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给教师明确划定了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等“6条红线”,教师一旦触犯将被开除,甚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教师累计收受数额达5000元以上可定罪。根据《刑法》,公办教师累计收受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认定为受贿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私立学校的老师情况相同的,则属于一般商业贿赂,可参考企业、公司人员受贿罪判刑。一般商业贿赂罪的量刑根据涉案金额多少分为三个等级,数额较大的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可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巨大的则可判刑10年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则更高,涉案金额较大的,即可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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