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景 通讯员 纪廉)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开展问题线索重点督办工作作为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推手,持续多轮次开展督办交办,将压力向基层传导,责任向一线压实。上半年,对第四批交办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 40件进行持续督办,共办结39件,另1件已立案调查,问责处理党员干部6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63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目前,蚌埠市启动第五批重点督办和扶贫专项督办工作,共向三县交办问题线索36件,其中省纪委20件重点督办件,已办结2件,立案审查12件,正在初核6件。
通过确定督办重点,对2015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受理和上级纪委、巡视巡察机构交办,以及群众反映突出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起底和“回头看”,确定需要重点督办的问题线索,按照分工交由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负责督办。
对重点督办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领导或承办室主要负责人到督办的县(区)或市直单位,直接向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集中交办,现场签订目标责任书,限期办结。对工作进度迟缓或办理质量不高的县区和单位,进行现场督办和指导,确保问题线索办理的时效和质量。
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督办、谁跟踪”的原则,要求督办单位上报的核查处理情况报告须经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重点督办承办室集中复核,并报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通过层层传递压力、逐级签字背书,确保做到“四个清楚、四个到位”,即事实调查清楚、办理质量要求清楚、问题处理的法规依据清楚、办理时限清楚,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警示教育到位、制度跟进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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