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沛)车载灭火器对安全行车有着很重要的保护作用,安全起见车主们尽量在自己的车上配备一个便携式灭火器。7月23日,一辆私家车突然自燃,而执勤民警赶到后又紧急拦停好几辆过往车辆,最终在一辆公交车上找到了灭火器。“赶紧过来!龙湖大桥有一辆小轿车自燃了!”当天早上10时许,蚌埠交警七大队一中队辅警张磊经过龙湖大桥时发现,一辆本地车牌的银灰色小轿车停在道路中央,车辆引擎盖冒着烟。由于桥面车速过快,过往车辆都要紧急避让,存在很大的交通隐患。张磊立即向附近执勤民警请求紧急支援,同时指挥过往车辆快速远离该车辆。
看着引擎盖里面冒出越来越多的浓烟,着急的车主正在用灭火器喷洒,但是没有压住火苗。及时赶到的增援民警立即疏散周边车辆,引导车辆绕行,保持安全距离。
此时,张磊拦停了好几辆车,最后才在一辆公交车上找到两罐灭火器。他拿起灭火器,冲到最前面灭火。经过大家的努力,火苗熄灭,民警们把车辆推到路边等待救援队的到来。五分钟后,龙湖大桥又恢复了畅通。
民警告诉淮河晨刊记者,中型以上的客车、旅游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法规有明文规定,车内是强制要求配备灭火器的。针对这些车辆,高速交警也会重点检查是否配备车载灭火器、反光三角警示牌等设备,但是针对小型私家车是否配备车载灭火器,交警部门并没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但从安全角度考虑,随车携带灭火器、反光三角警示牌等设备非常必要。尤其在夏季,汽车发生自燃的案例较多,随车携带灭火器在遇到突发状况时可以及时灭火。“因此,为了安全,建议配备和正确使用灭火器。”
此外,一般来说,车辆发生自燃前都会有征兆,比如,仪表异常(如水温值超过正常范围)、车内有焦糊味、冒烟等等,此时车主应停车熄火检查。交警部门提醒,车辆自燃比较危险,如不能在初期扑灭,应及时报警求助。同时,其他市民一定不要靠近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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