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瑞银)蚌埠市政府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全面部署蚌埠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标志着蚌埠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启动。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次普查所获取的翔实资料,将为科学判断发展大势,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特征,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部署依据。
这次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蚌埠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是:在蚌埠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的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通知》要求,蚌埠市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普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认真做好本地区经济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通知》指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调查。通过普查,为蚌埠市建成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迈入全省第一方阵、奋力开创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统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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