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景)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蚌埠市委批准,中共蚌埠市纪委、蚌埠市监察委员会对市卫计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赵春淮(正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赵春淮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受贿赂,对个人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赵春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蚌埠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中共蚌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春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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