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露露)农村改革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迎来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农村土地制度从“两权分离”走向“三权分置”。日前,蚌埠市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办法的实施意见》,提出将继续加快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这标志着蚌埠市农村土地改革迎来“三权分置”时代。
《实施意见》明确,现阶段落实蚌埠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是在逐步完善“三权”关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保护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放活经营权是时代必然,但意见也强调,要“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坚守政策底线、因地制宜审慎稳妥推进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农村改革的一条底线,在这个框架下,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是土地承包权的前提。农户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又派生出经营权,集体所有权是根本,农户承包权是基础,土地经营权是关键,这三者统一于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
“‘三权分置\’顺应了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采访中,市农林委总工程师李德成解释,从承包权中派生出流转土地经营权,形成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的格局,对于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作用不言而喻。
近阶段,蚌埠市将重点通过筑牢“三权分置”实施基础,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科学选择规模经营形式。通过加强集体土地所有权保护和监管、巩固扩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稳定粮食生产前提下,鼓励规模流转主体大力发展蔬菜、花卉、林果、苗木、休闲观光等特色产业,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提高。
2010年以来,蚌埠市大力培育以规模经营家庭农场为重点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放活农村经营权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截至2017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约233.28万亩,占农户承包耕地面积的43.85%。全市工商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566家,家庭农场183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面积80.6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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