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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请牵上“文明绳” 本报记者 何沛

来源:淮河晨刊 2018-02-02 15:12   https://www.yybnet.net/

“养狗我们不反对,但是应该有规矩、有约束,特别是在遛狗时,最起码应该拴着绳子吧。”家住交通家园的周女士提到养狗的不文明行为,很是苦恼。虽然生活中还是存在遛狗不牵绳的现象,但是大多数受访者都认为遛狗必须牵绳。

近日,就不文明养犬行为,淮河晨刊记者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采访了近百名市民。其中,5种不文明养狗行为最让人反感。1月23日,《淮河晨刊》3版刊登的《犬声阵阵 不堪其扰》着重报道了排在第一位的不文明养狗行为——“狗叫声扰民”。1月25日,《淮河晨刊》6版刊登的《路上藏的“地雷”,你踩过吗?》对“任由狗随地大小便而不收拾”的不文明养狗行为进行探讨。1月31日,《淮河晨刊》4版刊登《遛狗,请避开公共场所》,聚焦排名第三位的“公共场所遛狗”不文明行为。

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携犬外出必须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但现实生活中,排名第四位的“遛狗不牵绳”不文明养狗行为,也经常为广大市民所诟病。

狗主人爱说“我家狗不咬人”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养宠物的市民越来越多。而狗因聪明可爱,受到了大多数养宠物市民的喜爱,品种从体型较小的“吉娃娃”、“博美”,到体型较大的“金毛犬”、“哈士奇”等。

“小区大,养狗的人也不少。”家住金奥华府小区的赵女士说,平时经常能看见没拴狗链的大型犬和小狗在小区里乱窜。有时狗突然冲撞,吓到了小区居民,狗主人往往大大咧咧地回一句:“我家的狗不咬人!”

记者在该小区内转了40分钟,发现居民外出遛狗时,总有些宠物狗是处于放养状态的。当问起为什么不给小狗拴上绳子时,养狗市民刘女士表示,平时家里人上班,就把小狗关在家里,小狗已经很闷了,只有到固定时间,才带小狗出来遛一圈,这时候小狗总是显得特别欢快,不忍心给它戴上绳索限制着它。在与记者的交谈中,刘女士特别强调的是,自己养的小狗是不会咬人的,从来没有发生过伤人的事件。

同时,记者也采访了几位小区居民。从小就比较怕狗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她们楼道有一户人家养了两只金毛,个头大不说,狗主人遛狗从来不牵狗绳。对惧怕所有小狗的张女士来说,每次上下楼梯,都是一种磨难,生怕这只宠物狗会随时冲出来。

“前两天就在小区遭遇了惊悚一幕,现在想起来仍胆战心惊。”张女士回忆道,当晚9时许,她在小区散步后回家,突然从路边窜出来一只哈士奇,这只狗见到她就开始发疯地叫,而旁边没有狗主人的身影。而那种叫法,感觉这只狗分分钟都有可能扑上来给她一口。情急之下,她作弯腰捡石头状,希望能把狗吓跑。

正当一人一狗对峙时,狗主人慢悠悠走了过来。“我不用多想,就知道狗主人会说他家狗不咬人!”张女士着重强调的是:每次在路上遇到没有狗主人在身边的狗,最反感听到的一句就是狗主人上来解释说,我们家狗从来不咬人。张女士认为,不管你的宠物狗性情是否凶猛,不咬人都不能作为一种不给狗拴上狗绳的借口。

遇到大型犬 迎面而来被扑倒

“我经常提醒我妈,带着孩子下楼得提防着狗。”家住珍珠小区的李先生提起小区里养狗行为也是很有意见,他告诉记者,小区里有不少家里都有“小毛孩”。大冬天的,一到有太阳的时候,家里的老人都喜欢把孩子带出来晒太阳。

李先生家的儿子今年两岁,平时是自己的母亲照料孩子。上午出太阳时,老人会推着婴儿车到小区里散步。“有一次我下班回家,一进门就听到孩子嚎啕大哭。”李先生问了缘由才知道,原来是老人带着孩子像往常一样在小区里溜达,迎面突然就蹿过来一条大狗,迎着婴儿车就要扑上去,吓得老人赶紧把小孩抱起来,以免出现伤害。即便如此,孩子还是受到了惊吓,带回家哄了好久。除此以外,小区楼道上,时不时还会看到狗的粪便,让生活在小区里的人觉得非常不舒服。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市民广场、淮河文化广场以及市区多个小区。一天下午五点多,在市民广场上,不少居民在健身锻炼,还有不少附近居民带着小孩子活动。突然,有一只黄色的大型犬四处乱窜,一时间不少市民吓得纷纷抱起孩子躲避。

在月光花园小区内,一位带着小孙女玩耍的王先生向记者表示,吃过亏以后,每次在小区遇到这种不戴狗绳的宠物狗,都会马上带着自己的小孙女离得远远的。原来,在去年夏天,王先生和老伴带着小孙女在小区玩耍,突然从绿化带里冲出一只大狗,直接朝着小孙女扑了过去,小孙女没站稳膝盖破了皮。

两位老人很气愤地找到狗主人。可狗主人却说,这是他家狗和人正常玩耍的一种表现,是想亲近他家小孙女的。还一直强调他们家小狗从来不伤人,劝王先生不用带着孩子去打狂犬疫苗,就是小孩子没站稳擦破了点皮。

双方争执半天也没有结果,最终不欢而散。为了放心,王先生还是带着小孙女去打了狂犬疫苗,小孙女也是因为这件事情,变得特别怕狗。王先生表示,既然养了狗,出门遛狗的时候,就应该牵好绳子,不要给邻居们带来不便和不愉快。

宠物伤人 主人需要承担相关责任

记者了解到,《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得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携犬外出必须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对烈性犬、大型犬不得出户遛犬等。

虽然有明文规定,但总有一些狗主人我行我素。狗主人不牵狗绳,都有自己的理由:让狗狗玩得开心。“宝贝在家闷坏了,出来还要拴着它,多可怜啊。”市民黄小姐称,不舍得拴狗绳,一是怕勒痛狗脖子,二是希望狗狗能够自由奔跑。

关于遛狗的安全性,接受采访的市民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市民曹女士是一名宠物爱好者。她认为,只要狗的主人平日里训练得当,遛狗时稍加注意,就不会发生伤人事件。但在采访中,他们也表示,在遛狗时应该加强对狗狗的看护,如果发现爱犬有攻击性倾向,最好做好防护措施。

市民刘先生在宠物医院上班。他告诉记者,一个月会收到一到两只被车轧伤的小狗。“很多时候,就是狗主人不牵狗绳引发的意外,呼吁大家遛狗要牵狗绳。”

不拴绳的结果往往会出现宠物遭遇交通事故或者宠物伤人,那么,两类事故的责任如何划分?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如果宠物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看其主人当时是否尽到了监护的义务,比如牵着绳子等等。要是主人尽到了监护的义务,那就从交通法规上来判断到底是谁的责任。

关于如果宠物伤人,蚌埠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养狗十余年的陈先生表示,对于养狗,要宠物“讲”文明,关键在人,宠爱要把握分寸。养狗的市民应该自觉管好自家的宠物,遛狗时要拴好狗绳。同时,建议养狗人要对宠物进行基本训练,让宠物懂“规矩”、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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