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淮河晨刊》报道《空地上这么多共享单车咋回事?》——几个月前,蚌埠市投放的一批共享单车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捷,绿色出行被很多市民所推崇。可共享单车为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和谐现象。如:车辆乱停乱放,影响行人通行。
共享单车,是好东西,安全、可靠又便捷;单车共享,是好事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打破了商品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界限,不一定非得为我所有,有需求时随时为我所用。但好东西、好事情在使用和发展过程中如果不加约束,任它“野蛮生长”,结果往往未必与初衷相符。
租车人野蛮骑乘、乱停乱放、阻碍交通、影响通行、车辆使用后随意抛弃,挤占人行横道、影响市容环境。凡此种种,几成通病,共享单车在方便市民出行、倡导绿色交通的同时,带来的痼疾也让人头痛不已。
任何一项新生事物的出现,往往都是伴随着正、负两个方面的影响和评价的,共享单车的问题,或者说的再大一些,共享电动车、共享汽车等等共享经济出现的问题,看似是由共享经济带来的社会病、城市病,其实病根还是在人的身上。共享经济可以打破商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界限,但无法打破少数人心中长久以来形成的“你的、我的、大家的”的心结,“我的”主权在我,那用起来可得爱惜了,不说凭票供应自行车的时候,就现在,你看但凡是玩公路赛、山地越野的主,哪家车不是擦的油光锃亮的,又有谁舍得把自己的车骑完扔泥水地里的,为啥?那自己的,白花花的银子买来的,能不心痛吗!“你的、他的、大家的”,所有权不在我,又不花我一分钱,用起来理所当然,不加爱惜似乎也是理所当然——这就是病,是缺乏公德意识的小市民心结在共享经济中的体现,是病,就得治!
市场经济的底线在法治,离开法治的约束,市场经济必定滋长掺杂使假、坑蒙拐骗、腐败特权,其结果是反噬市场,劣币驱逐良币;共享经济作为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一种创新,除了法治的约束,亟须公德意识的建立和完善,因共享经济不同于市场经济物与物的等价有偿交换,小黄车、小绿车在陌生骑乘者之间一次次的交手,实质上是人和人之间彼此信任、信赖的交换和传递,我相信你不会故意损坏车辆,能保证车况完好的交给我;你信赖他不会故意乱停乱放,能把车停在大家都需要的地方,这是公民意识的传递与交流,不是小市民意识的狭隘的自我维护,没有公德意识的自我约束,这种交流和传递是难以顺畅运行的。
对于恶意损坏共享资源的行为,执法部门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不如此不能警示、震慑个别心存不良者;对于小市民心态造成的不遵守使用规则、不爱惜共享资源的不良行为,政府、社会包括共享经济的受益者都要有所作为。共享经济作为新生事物,发展中肯定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规范、需要一步一步的慢慢来,但长远的看,这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与之相匹配的公德意识的建立与完善,却不能慢慢来。防微杜渐、良医诊病于腠理之间,预防共享经济的社会病,公德意识需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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