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20日,犯罪嫌疑人何某带8岁女童妞妞伙同其他3人在蚌埠禹会区菜场、蚌山区菜场等地实施盗窃,6月23日,何某盗窃团伙4人和妞妞在郑州落网,何某称妞妞是其女儿,但DNA鉴定表明,妞妞与其无血缘关系,蚌埠市警方当日向蚌埠市救助管理站提出寄养申请报告,将妞妞寄养在蚌埠市救助管理站。蚌埠市救助管理站考虑该女童是适龄儿童,后将其安置在蚌埠某留守儿童之家生活学习。法院另查明,何某自2008年开始至2016年期间多次带小孩行窃被抓获。妞妞及其父母平时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其爷爷、奶奶一直在家务农,无犯罪记录,表示愿意抚养妞妞,做妞妞的监护人,当地村民委员会也认为孩子的爷爷奶奶适合做孩子的监护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等义务。当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有关单位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本案中,妞妞一直跟随其父母生活,其父母作为监护人,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问,妞妞已到上学年龄,未让其上学,明知何某带孩子盗窃而予以默认或放任,让何某将孩子带出去常年在外,居无定所,何某长期进行盗窃活动,多次被公安局抓获。以上行为可以认定妞妞的父母有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且情节恶劣,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故民政部门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另考虑到妞妞爷爷奶奶一直在家务农,且无犯罪记录,身体状况也良好,两人也有成为妞妞的监护人的意愿,故指定妞妞的爷爷奶奶为妞妞的监护人,但妞妞的父母应当继续负担妞妞的抚养费用。故法院依法作出撤销妞妞父母的监护人的资格,指定妞妞的爷爷奶奶为妞妞的监护人的判决。
(原标题:女童配合他人实施盗窃,父母监护权被依法撤销)
新闻推荐
政协《建议》获领导重视批示
蚌埠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蚌埠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