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12月5日电
江苏常州天宁警方在微博上悬赏10000Q币缉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经媒体报道后受到广泛关注。记者4日从常州天宁公安分局获悉,该案有了最新进展,经网友劝说,犯罪嫌疑人常某已于3日晚到警方投案。
2010年11月12日凌晨,常州市天宁区某小区西侧马路上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警方侦查,确定在逃的常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天宁警方于是在其官方微博“天清地宁”上连发三条“缉凶悬赏令”,名为“新浪淘凶(天网一号)”,将嫌疑人的特征和照片公布在后,并承诺“有效‘报料\’,警方奖励人民币500至10000元或Q币500至10000元”。
这一做法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人认为这是警方的工作创新,用网民可接受的方式发动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将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也有人对此举的合理性提出疑问,认为会影响警方办案行为的严肃性。
据天宁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王涵宇介绍,“网络淘凶”的创意来源于网络淘宝购物形式,“以往可以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通缉令,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我们也可以尝试用微博发布通缉令。”他说,“奖励的形式我们也有所创新,我们将Q币作为可选的选项,就是根据网友的建议和要求作出的调整。”
天宁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俞金龙介绍说,悬赏令发布后,网友们纷纷行动,其中,在认识的一个网友的劝说下,嫌疑人常某同意投案。3日,这名网友将常某从安徽蚌埠接回,当晚11时许到天宁警方投案。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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