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媛媛通讯员范伟)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并当庭宣判。
怀远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从2020年1月13日至当年2月7日杨某某确诊新冠肺炎期间,怀远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数次询问其是否与湖北或武汉来人有过接触史,杨某某因为惧怕如实告知后会被医院拒绝透析,便故意隐瞒其与武汉返回的女儿一家有接触史,致使医院医护人员27人、医院病人61人被隔离。
怀远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杨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认罪悔罪,服从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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