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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引领促发展 忠诚实干铸平安——来自蚌埠市司法局创优争先的报道

来源:安徽法制报 2017-03-07 12:50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来自蚌埠市司法局创优争先的报道

□明余

形式多样的精准普法,在城乡居民群众中掀起一轮又一轮的学法用法热潮;不断完善的医调“蚌埠模式”,使一件件剑拔弩张的纠纷迎刃而解;专业细致的法律援助,将真情注入群众的心间;春风化雨般的关怀,使许多曾经失足的浪子重新找到了心灵的春天……

初春时节,记者走进皖北大地,蚌埠司法人情系稳定、守护和谐的深情服务,犹如股股涓流,沁人心脾。据了解,近年来,蚌埠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治宣传职能作用,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同时,积极理顺开发区司法体制,创新开展律师事务所等级评定,走出了一条改革创新的“蚌埠之路”,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线。

分类指导普法宣传因人而宜

“你好,我想咨询一件事,买到假农药,应该怎么办? ”“我把土地承包给其他人,现在快到期了,有人开出的承包价格更高些,我收回土地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在蚌埠市怀远县“家庭法律顾问”的律师经常接到村民这样的咨询电话。

从2016年6月上旬开始,怀远县司法局结合***工作,组织157名法律服务人员担任全县51个贫困村和18248户贫困户的法律顾问,提供免费的、一对一的法律服务。据了解,“七五”普法以来,蚌埠市司法行政系统作为普法的牵头单位,充分吸收借鉴过去普法的成功经验,不断创新方式、丰富载体,切实提升普法宣传效果。“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实现多样化。乡村(社区)是普法宣传的一个重要领域,蚌埠市司法局在完成上级“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自选动作”,进一步拓展了工作领域,打造出工作亮点。开展了律师进乡村(社区)、法律援助进乡村(社区)、公证服务进乡村(社区)等活动。同时,紧紧围绕“三农”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相关的涉农法律、法规,以及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法律进机关”活动实现制度化。出台了《蚌埠市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制度等,并在这些制度的落实上狠下功夫。市委理论中心组、市政府均制定了学法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市政府常务会都要进行会前学法,坚持“一会一法”。“法律进企业”活动实现经常化。建立企业法治宣传员队伍,开展律师服务进园区活动。在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建立了法治建设示范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基地,开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校,制作普法宣传墙,重点开展了《环保法》、《劳动合同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升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理念。“法律进学校”活动实现规范化。大力实施法律进校园“基础工程”,努力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依托的“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并做到了法治教育内容、课时、师资、教材、领导“五落实”。同时,将法治教育与学校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等相结合,积极开展了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

完善机制医患纠纷开出处方

医患纠纷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化解的难点。近年来,蚌埠市医调委在创建了“政府主导、制度保障、司法牵头、多方联动、人民调解+保险理赔”的运作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努力打造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升级版”。增加了第三方调处机制、司法确认、指定管辖、法律援助和民政救助等新元素,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比较成熟的工作模式。调解成功率由升级前的80%提升到目前的97%以上,成功调解的医患纠纷无一例反复。

2014年1月,市民李先生的母亲在蚌埠某医院做心脏搭桥手术过程中不幸去世。李先生的父亲坚持认为医院存在过错,不断到政府相关部门上访,而医院方始终坚持自身无任何过错。2015年2月,李先生经人介绍来到蚌埠市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构,在蚌埠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功化解下,医患双方相互谅解,最终达成了减免部分医疗费用的协议。

像李先生这样的案例,在蚌埠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还有很多。作为皖北医疗中心,蚌埠市医疗资源集中,医患纠纷数量也较多,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调处机构,及时化解医患矛盾,从源头上改善医患关系。

2011年,蚌埠市委、市政府指定蚌埠市司法局牵头创建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蚌埠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随即成立。 6年多来,蚌埠市医调委已接待医患纠纷咨询1003起,受理870起,成功调处824起,零赔偿23起,调处医患纠纷成功率在80%以上,升级后的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其中患方要求赔付2.33亿元,调解达成协议后实际赔付2171万元,赔付到位率实现100%;申请司法确认70起,实施民政救助3起,对患者实施法律援助18起。

“蚌埠处方”不仅节约了行政和司法资源,而且大大减少了“医闹”,职业“医闹”在蚌埠基本绝迹。实现了全市医患矛盾纠纷化解率逐年提高、重大医患纠纷发生率逐渐降低、成功调解的医患纠纷无一例反复、医患纠纷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赔付数额日趋合理的四大成效。

为民惠民法律援助助困维权

“我真的太感谢市法律援助中心了。 ”日前,蚌埠市区居民王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个劲地夸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好。

去年,王女士因一次交通事故,身体造成八级伤残,但在残疾赔偿金等相关事宜上与对方一直达不成协议,作为身有伤残的离异单身女子,她顿时茫然不知所措。后来,她听说市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帮残疾人免费打官司。她带着希望找到了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她,并为她指派了资深的律师,后在律师的多方努力下,该案很快得到圆满解决。

作为“扶贫济弱、匡扶正义”的民生工程,服务质量好坏,群众是否满意,是衡量法律援助工作的最终标准。为了搞好服务,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情系百姓办实事。

首先是建立“一简三优”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好法律援助服务百姓的“窗口”作用,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实行“一简三优”制度。对老、弱、病、残者的法律援助申请,始终坚持“简化手续,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安排”,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进一步简化申请程序,减免经济审查;对农民工因追讨工资、工伤事故赔偿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给予法律援助。其次是开展“三项服务”。近年来,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围绕“增量、提质、强保障”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三项服务”强化便民措施。一是开展上门服务,为民更便捷。对行为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特殊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专职律师或工作人员实行“一对一”上门法律援助服务。二是开展延时服务,惠民更贴心。近年来,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已全面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是对临近下班时间受理的法律援助申请或咨询,经审查符合援助案件受理条件的,或者可以在短时间内予以解答的问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自动延迟下班时间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直至事项办理完毕。三是开展预约服务,利民更高效。近年来,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推出法律援助电话预约服务,市民只要在上班时间拨打“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通过蚌埠市法律援助官方微博、微信进行留言,便可直接与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即可预约一周内的法律援助申请办理时间。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16年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市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被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授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被司法部授予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多措并举社区矫正提升监管

社区服刑人员陶某,2015年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2015年12月到蚌埠市司法局高新区分局秦集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陶某因入室盗窃前妻金戒指及现金被判刑,入矫之初曾固执地认为自己仅仅是因为家庭矛盾而被前妻诬陷才被家人抛弃,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教育改造无法深层次介入。

于是,司法所干警对其展开多次倾诉性交流,帮其疏导心理压力,并在谈话过程中引导其建立积极健康的心态,帮助他改善与亲人之间的关系。经过心理矫治,陶某已成功实现角色转变与心理认同,还在一小区物业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对生活又充满了信心。

面对社区矫正这一新课题,近年来蚌埠市司法局始终坚持矫正安全与矫正质量一起抓、专业力量与辅助力量一起上、常态手段与信息监管一起用,走出一条良性发展之路。

构建实战平台,推行“集约化”操作。司法所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但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所人少事多,社区矫正许多工作难以落实。为解决这个难题,蚌埠市司法局下决心建设社区矫正中心,充分利用这个“实战平台”,将调查评估、报到登记、信息采集、集中教育等大量工作纳入中心,实行“集约化”操作管理。 2016年,该市先后投入800余万元,以淮上区为试点,实现了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全覆盖。并在全省率先制订下发了《社区矫正中心规范管理和运行意见》,形成了县区社区矫正中心与司法所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

充实工作力量,打造“专业化”队伍。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制度,必须专业人干专业事。经市编委批准,蚌埠市司法局在各县区设立社区矫正大队,在高新、经开两个功能区设立司法分局。同时,对市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进行单列,清理部分占用编制人员。充分使用政法专项编制,通过公务员招考、政法干警定向招录等形式,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力量。加强执法辅助力量建设,先后招聘了60余名大学生公益性岗位、94名协管员,形成了以执法工作者为核心、专职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强化科技支撑,运用“信息化”引领。在开放的社区内实施矫正管理,运用人防手段远远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因此蚌埠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全面推进网上教育、网上监管、网上执法、网上监督的全网工作模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不间断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网上教育和视频点验;利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严格落实身份证刷证报到制度,全市每月刷证率均达99.8%以上。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可查、轨迹可控、全程监管的目标。

突破桎梏 率先设立司法分局

蚌埠市于1994年、2001年分别设立了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和蚌埠市经济开发区(省级),后经区划调整,2个开发区人口约40万,占市区总人口的36.4%。近两年来,蚌埠市司法局针对开发区司法行政功能弱化的窘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率先探索在开发区设立市司法局直属分局,目前创新经验在全国领先。

坚持问题导向,大胆突破体制约束。两个开发区设立以后,两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分别由区社会事业局或区综治办代管,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弱化问题逐渐凸显出来。突出表现为:司法行政职能受重视不够,处于比较边缘化的状态。原有的少量司法行政工作力量也被安排去做了其它工作,四个司法所成了“空壳所”。司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在开发区遇到“中梗阻”,很难得到落实。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甚至连社区矫正这个刑罚执行也很难落实。

面对这些问题,蚌埠市司法局党组勇于创新,提出在两个开发区设立直属分局的思路,赢得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也获得省司法厅乃至司法部领导的关注。 2015年4月19日,市编委印发了《关于市司法局机构编制调整等事项的批复》,明确同意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分别设立分局作为市司法局派出机构,增加正科级领导职数2个,增加使用司法行政编制3个,两个开发区的4个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单列,并将司法所从开发区管理的体制调整为市司法局与乡镇(街道)共同管理、以市司法局管理为主的体制。至此,蚌埠市开发区司法行政体制全面理顺。

坚持持续完善,争取形成经验。两个开发区分局成立以来,市司法局和开发区管委会不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工作人员由过去的4个所5人增加到现在的15人。司法所办公面积从过去的没有独立办公场所增加到现在的100平方米、 120平方米、 130平方米和260平方米。新建社区矫正中心260平方米和300平方米,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按省厅要求全面建成,并且都达到了高规格高标准。

两个开发区分局的设立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社区矫正工作完善了制度,规范了档案,管理更加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加强,调解组织更加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有序推进,刑释解矫政策严格贯彻落实;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农民工维权、妇女儿童维权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常态。同时,两个分局主动作为,协调市律师管理部门和市律协,组建了“律师法律顾问团”,为两个开发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支持。

创新发展 律所开展等级评定

住宿找酒店,消费者已经习惯了根据星级评定作为参考依据。如今在蚌埠,打官司找律师事务所,也可以按照等级评定结果选择实力最强的律师事务所。为提升全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水平,树立律师行业新形象,从2016年7月开始,蚌埠市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律师事务所等级评定活动。

据了解,凡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在蚌埠市设立满两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均应参加等级评定。评定每两年一次,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外部评价主要向本市公检法机关、党政机关的法规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单位等发放蚌埠市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测评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评定等级分为甲等、乙等、丙等三个等级。其中甲等为最高等级,要求律师事务所等级评定优秀,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事务所硬件设施齐全,规模较大;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诚信执业,社会评价好;在本省(市)律师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等。乙等要求律师事务所等级评定良好,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较规范,社会评价较好等。丙等需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规章制度基本健全,内部管理较规范,社会责任感较强,诚信执业等。

参评律师事务所等级评定较差,得分60分以下的,不予确定等级。对基础设施不齐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混乱、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社会评价差的律师事务所,由市司法局或市律师协会依照相关规定处理。“等级评定有助于提升全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水平,鼓励和引导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增强影响力和竞争力,提高社会认可度。 ”蚌埠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以往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评定仅集中在业内,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服务级别以及专业所长,并没有清晰直观的优劣概念。这次蚌埠对律师事务所实行等级化评定,就是要让群众在需要法律服务时,明明白白找律师。 ”

成绩属于过去,追求永无止境。站在新的起点上,蚌埠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许锦标表示,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秉承服务与创新的工作理念,以一流的窗口、一流的队伍、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铸就一流的司法行政品牌,为建设“平安蚌埠、法治蚌埠、幸福蚌埠”再添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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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慰问贫困户2016-12-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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