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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检察建议”催生“一号校园安全工程” 蚌埠市检教校合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综述

来源:蚌埠日报 2019-07-25 07:46   https://www.yybnet.net/

“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一号检察建议”。

为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做到刚性,市检察院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过程中,不仅仅关注性侵问题,而是更加体现综合保护,着眼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脚在加强校园安全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加强沟通,联手协作,共同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市教育局负责同志认为,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合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打造“一号校园安全工程”,对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讨论,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制定《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开展一次动员、健全一个机构、完善一项机制、开展一轮宣讲、组织一轮走访、办好一类案件”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

独木难成林。只有检教校合作,才能形成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合力。

围绕如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孝云与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沈亮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达成共识。5月23日下午,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联合对高新实验学校开展调研督导。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加强检教校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宣传宣讲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校园安全、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座谈中,李孝云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思路与打算,再次得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方面的充分认同和积极响应。

有建议,有回应,有行动——

全市两级检察院主动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工作办法、实施方案,推进监督落实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作出具体部署。

检教校三方以联合调研督导为切入点,对辖区内重点学校(幼儿园),开展走访、督查活动,及早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一号检察建议”影响力不断延伸——

紧盯热点,把监督视角延伸至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等,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运营。

蚌山区检察院对辖区内14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监督走访,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

固镇县检察院会同县教体局、市场局等多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6所不同类型学校,从学校安保、宿舍管理、食堂安全、教职工队伍建设、安全制度落实等进行专项督查。

怀远县检察院针对部分学校门前小摊贩出售三无产品及垃圾食品的情况,向县行政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立即着手清理整改。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对44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调研督导、走访,发出检察建议10份,被建议单位及时回复、积极整改,已取得较好效果。

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是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保障。

“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不断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和教育队伍管理、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构建检教校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督导检查。”

这是不久前出台的《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蚌埠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建设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的6个方面工作内容,涵盖了19项具体工作。

清单立起来,责任才能沉下去——

将“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年度重点工作,市检察院定期跟踪督查工作推进情况,强化执行刚性,力求取得实效。

研究制订《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考核办法》,确保法治副校长有名有实。全市检察机关共8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两级院检察长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

固镇县检察院制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春风”专项行动方案》及《实施意见》,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在办案中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一项项制度密集出台、一项项举措迅速跟进、一项项工作落细落实。检教校联手,共同筑起一道坚固的校园安全制度“防火墙”。

“小背心、小内裤遮挡的部位不能随便让别人看或让别人摸;受到欺负不要害羞,小秘密要告诉妈妈……”市检察院制作的《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宣讲课件,在第一实验学校中山校区教室内播放,小朋友们一脸认真,边学习边思考。该课件还经由市教育局转发至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联络群。”

“同学们要注意,遇到坏人一定要告诉老师,千万不要忍气吞声。”“如果好朋友提出‘两肋插刀’,千万不能意气用事。”固镇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留守儿童集中的农村中学,围绕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自我保护等内容,用以案释法的方式,为在校学生讲授生动的法治课。

“我们受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在检察官、法官的指导下,学生们踊跃参与“模拟法庭”庭审环节,体验庭审效果,充分调动大家的学法积极性和参与性。

这些,只是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缩影。

普法要从娃娃抓起。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案件办理,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看过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专项、特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提高防范意识,打好思想上的“防疫针”。

——“走出去”,送上法治“礼包”。成立全市检察机关法治宣讲团,已在全市49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法治阳光、呵护成长”主题宣传活动,受教师生、家长一万余名。建立“检察官法治课堂”,根据不同学校学生特点、需求,进行个性化课程设计、菜单式点学服务,解决学校普遍缺少专职法治教师,学生接受法治教育不全面等问题。

——“请进来”,打造“检察课堂”。龙子湖区检察院建立“蚌埠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今年以来已接待来访学校近20所,师生上千名,成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法治教育的“第二课堂”。全市检察机关同步开展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学生家长代表等4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深入了解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和“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情况。

——“看过来”,创新教育形式。精心制作《远离校园暴力走向美好未来》等十余种宣讲课件,编印《宝贝,你的安全最重要》(宝贝篇、家长篇)宣传手册,策划制作系列微视频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播发,得到师生和家长的普遍欢迎。建立“检察蓝”与“红领巾”手拉手、“检察蓝”与“团团”手拉手法治宣传志愿者平台,让孩子们主动参与到普法宣传工作中,成为法治宣传“小天使”。与蚌埠日报社、蚌埠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加强合作,推出形式多样的专题报道,提升社会关注度。

办案是最生动的普法实践,也是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的有力手段。

全市检察机关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强化诉讼监督力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4人,起诉109人。

“我今天到学校了,新学校环境很好,同学们也都很热情。谢谢您!没有您,我也不会有上大学的机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王某在踏进大学校门的那天,给帮助过她的检察官发了一条这样的短信。

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规范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更加科学专业精准的帮教模式,提高帮教效果。2018年以来,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27人。

——整合工作力量,成立“小树苗”团队,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犯罪预防等工作,做好对涉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救助;

——在市看守所筹备设立“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用于涉罪未成年人亲情会见、心理疏导,以及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等;

——在企业设立“蚌埠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观护基地”,通过“检企联矫”的工作模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在生活上重树信心、在心理上融入社会、在经济上自食其力;

——与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安排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到基地参加公益活动,创新帮教考察内容,同时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念。

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关于“一号检察建议要持续抓、长期抓”的指示要求,不放松、不懈怠,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及未成年人安全教育、预防、宣传,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龙子湖区检察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2019年2月,龙子湖区检察院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部委命名为2016-2018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2013年,该院率先在全省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2016年起,集中管辖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并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部分刑事案件纳入受案范围。2019年2月,筹建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第三检察部,不断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7人,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2人。

创新工作方式,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与市社会福利院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将主观恶性小、悔罪态度好且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安排到观护基地从事公益活动;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合作,由大学生法律服务志愿者在监督考察期内,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帮扶。检察官全程跟踪参与,与福利院工作人员、大学生志愿者一起,共同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

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打造法治教育“第二课堂”该基地被授牌为“安徽省关爱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与蚌埠日报社合作,共建小记者团社会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开设亲子课堂,发出给家长的一封信,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师生、家长的法治意识。

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联系点,先后获评安徽省“青少年维权岗”、蚌埠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蚌埠市三八红旗集体”等称号。

固镇县检察院“春风”行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2018年4月,固镇县检察院启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春风”专项行动,积极发挥基层检察院贴近群众优势,以司法办案为切入点,探索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行综合保护。

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依法从严从快惩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案件,批捕51人,起诉46人。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罪妇女、未成年人不捕21人,相对不诉2人。探索适合妇女、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殊矫正机制,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妇女、未成年人。坚持专业化规范化办案,加强对被害妇女、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救助,进行司法救助7人,提供法律救助20人。坚持全面保护、综合保护,采取依法支持提起诉讼、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维护妇女、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利。立足预防,开展全方位宣传、精准化调研,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基地,初步形成集法治宣传、信访接待、婚姻调解、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困难救助“六位一体”的维权工作模式。

今年以来,该院以“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为抓手,持续推进“春风”行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与教育部门沟通合作,携手推进校园安全工程建设,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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