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运已经开始了。
春运是全年客流量最集中的时期,也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高发期。为了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蚌埠市交警部门多措并举,针对性开展了查处最易导致事故的八类交通违法行为。在此,本版列举了几个交通违法案例,提醒每一位春运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平安回家过年。
案例一:醉酒驾驶
2018年1月30日晚,市交警四大队在辖区花园路与昌隆街查处酒驾毒驾。20时许,协警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正在左转弯准备掉头,车后座一男子正欲往前排换座位被及时制止。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车人为酒后驾驶。
此时车上下来两名男子,进入民警的警戒区域意欲扰乱现场。多次警告后仍置之不理并对着执法记录仪挑衅,民警最终使用催泪喷射剂令其后退。过了大约10秒左右,被喷男子大声辱骂交协警,并再次冲到警戒区被交协警控制,在带离现场时,其强烈反抗,直到“110”民警赶到。
在市交警四大队执法办案区,驾车人经多次劝说教育,才再次接受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酒后驾驶。驾车人因为酒后驾驶被处以1500元的罚款,驾驶证一次性扣满12分,涉嫌寻衅滋事阻碍公务执行,辱骂交协警打伤协警的高某被移交给双墩派出所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案例剖析】
酒精对人体各项机能影响很大,饮酒后驾车会导致触觉麻木,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还会造成反应迟缓,无法正确判断车距、速度和交通信号。更致命的是,在酒精刺激下,人的自控能力大大降低,遵章守法意识严重松懈,极易出现超速、不系安全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请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春运期间,交警部门将加大对醉驾酒驾毒驾查处力度,希望驾驶人主动配合交警部门的查处工作,醉驾酒驾再不配合查处工作,扰乱交警的正常工作,只能是错上加错。
案例二:超员载客
2017年5月18日18时许,市交警四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形迹可疑,见到警车躲躲闪闪,遂上前盘查。经查发现,原本核载6人的小型普通客车竟然挤进去15人!
据调查得知:乘车人是浙江华铨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工人,目前在固镇连站台湾工业园区里做设备安装。原本公司安排了一辆班车送工人回去,但是乘坐不了这么多人,所以又安排这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把剩下的人带回去。民警将全部乘车人带回四大队调查取证,后通知其公司的负责人再安排车辆将该车的驾乘人员安全送回住地。
【案例剖析】
春运期间,公路长途客运需求大、客流多,部分人为追逐经济利益不顾安全、多拉快跑,超员载客违法行为高发。超员载客会导致车辆载重量增大,制动性能下降,行驶稳定性变差,发生事故的风险加大,特别是在山区道路、急弯陡坡路段行驶容易失控、翻车,后果严重。交警部门提示,请拒绝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如发现客车超员,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案例三:超速行驶
2011年1月1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平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陶某驾驶一辆大型客车,因超速行驶未能及时制动,与前方因交通事故停在左侧道路的一辆小型客车相撞后,冲入路侧边沟后仰翻,造成16人死亡、25人受伤。
【案例剖析】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直接导致刹车距离增长,极易引发追尾;车速过快还会导致转弯离心力增加,侧滑、侧翻风险加大;车速越快,留给驾驶人的反应时间越短、视野越小。在近3年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客运车辆超速导致的事故高达三成以上,客车超速已成群死群伤事故主因;春运期间超速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春运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近10%。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速行驶。
案例四:货车违法载人
2017年10月18日21时24分许,姚某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高新区姚圩村至孝仪村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叶姚村路段,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车辆时,驶入道路左侧,与相向而来的叶某某驾驶的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后又与另一辆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三车受损,两人受伤,其中一人送至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在本起事故中,有一辆车属于货车违法载客。
【案例剖析】
春节临近,农村地区用车频繁,由于一些地区公共交通资源匮乏,村民交通安全意识、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差,加之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薄弱。拖拉机、三轮车、低速普通货车等农村常见货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易发多发,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货车是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货厢内并未专门针对人员乘坐设置安全装置、逃生装备,载人隐患多、危害大。交警部门提示,请不要乘坐货车、拖拉机、超员车出行,切勿人货混装。
案例五:疲劳驾驶
这是外地发生的一起因疲劳驾驶而引发的恶性事故。
2014年8月26日,宁夏固原市驾驶人马某驾驶一辆大客车乘载61人(含11名儿童),因极度疲劳且超速行驶,在前方无障碍物的情况下向左猛打方向冲入对向车道,与对向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相撞,造成15人死亡、35人受伤。
经调查,马某事发前10天内连续驾车往返宁夏新疆两地未休息,单趟行程2300公里,事发时已极度疲劳,连下身线裤掉落膝盖都无知觉。
【案例剖析】
疲劳驾驶会导致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操作失误增加,甚至会出现下意识操作或短时间睡眠情况,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操控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春运期间,客货运驾驶岗位人员紧张、工作强度加大,驾驶人超时限、超负荷、疲劳运营现象易发高发。交警部门提示,客运企业要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合理安排驾驶人休息,充分利用动态监控手段确保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乘客如发现驾驶人出现疲劳驾驶症状或连续驾驶时间过长,应及时制止其继续驾驶。
案例六:无证驾驶或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
蚌埠高速四大队在一次日常检查中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车主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经过系统查询比对,这名朱姓驾驶员今年上半年因醉酒驾驶被苏州警方查获,驾驶证被吊销,抱有侥幸心理的他驾车从明光回老家,没承想被正在布控的高速四大队民警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朱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
【案例剖析】
由于无证驾驶的驾驶人未接受过相应驾驶培训,且未通过驾驶技能考核,安全驾驶意识、应急驾驶能力、操作熟练程度均不能满足安全驾驶要求。近5年春运期间,由无证驾驶肇事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总数的7.1%。交警部门提示,无证驾驶危害大,损人害己事故多,请严格依法遵章驾驶机动车。
案例七:车辆非法营运
2014年1月16日凌晨,火车站出站口,旅客纷纷出站,市运管处交通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这里进行蹲点守候。一位驾驶员将一辆非营运车辆停在出站口东侧的巷子内,自己下车到出站口喊客,在接到两名出站旅客后,将其带至巷内,上车时被执法人员查获。经调查,这两位旅客均去往固镇方向,以每人40元的价钱和驾驶员达成一致。该车没有营运证便从事营运,最后被处以罚款、车辆被暂扣的处罚。
【案例剖析】
春运期间,群众出行需求集中爆发,是长途客运的“黄金期”,也是安全监管的困难期。一些车主、驾驶人为追求经济效益,违规使用空白包车证、私自改变行驶路线、站外揽客、站外发车。从近年来春运发生的涉及长途客运的重大事故看,上述驾驶人常存在不熟悉路线、疲劳驾驶等问题。交警部门提示,广大公路客运从业人员应当严格依法依规经营,树立安全运营、文明驾驶意识,莫因蝇头小利酿成车毁人亡的惨剧。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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