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健 通讯员 曹杰蔡玉良)妻子希望丈夫学门技术或者外出打工,增加家庭收入,然而性格内向而又恋家的丈夫不予理睬。面对“不争气”的丈夫,妻子多次提出离婚。就这样在这种无休止的争吵中,夫妻俩生活了十几年。然而,在一次更激烈的争吵之后,丈夫竟将妻子乱刀砍死,丈夫自杀未遂。近日,宿州中院一审判决一起因为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被害人桂英(化名)十多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固镇县的大纲(化名),婚后,两人过了一段安稳平和的生活。孩子该上中学了,为让孩子能接受良好的教育,桂英和大纲从灵璧县农村搬迁到灵璧县黄湾镇上的一所中学的教职工小区居住。
桂英在镇上打工,大纲因没有一技之长,也只能打点零工。桂英希望大纲学门技术,或者到外地打工,增加点收入,但是性格内向又非常恋家的大纲并不为所动,为此两人经常发生争吵,甚至闹到要离婚的程度。
2014年4月29日下午,大纲与桂英在家中再起争执,大纲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朝桂英的颈部连砍数刀,致桂英当场死亡。作案后,大纲用剪刀将自己胸腹及颈部刺伤,自杀未遂。
近日,本案在宿州市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大纲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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