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日渐富裕,农民建房热悄然兴起,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施工队,也快速生成。然而由于这些施工队缺乏监管,安全隐患多,导致安全事故的频发。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结一件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包工头陈邦贤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陈邦贤从2008年起便组建一支施工队,长期从事农村房屋建造,这个施工队无资质、无证照、无安全防护措施。 2010年7月9日18时许,陈邦贤在未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的情况下,私自承揽建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在工地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也未给工人配置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以致工人朱元超在给村民建房施工时,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固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陈邦贤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陈邦贤已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0元。
陈邦贤在没有资质、没有证照的情况下,组建工程队为他人进行施工,在施工现场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造成施工人员朱元超触电死亡,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鉴于其自动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且能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法庭对其予以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周建谢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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