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萍)10月2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近日该局下发公告,对白银市已连续3个周期未检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2437辆车子和4325辆使用年限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公告,并对其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进行公告作废。
公告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将车辆上交具备回收废旧机动车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拆解报废,并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如不按规定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动车所有人自负。
记者从公告名单中看到,此次公告车辆包括普通摩托车、低速车、小型汽车、挂车、大型汽车、轻便摩托车等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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