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讯 靖远县坚持“学、严、审、通”,按照《公务员登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
政策掌握到位。组织部门在熟练掌握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与上级组织部门加强业务联系,及时掌握公务员登记新要求。针对新出台的《公务员登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登记工作的通知》在组织部部务会、机关政治业务学习会议上,组织全体组工干部反复研读,专题辅导,让组工干部熟知登记政策,明确实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范围和登记对象,区别不同情况确定予以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各类情况,保证登记工作符合规定要求。
程序执行到位。把严把准公务员登记入口关,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把工作建立在对情况的真实把握上。采取单位上报与组织查核双重模式。按照《公务员登记办法》,对新考录、军转干部、调任、转任等不同情况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逐个确定被登记对象,避免漏登、错登。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通融、不放宽,防止搭车登记等违规现象发生,确保公务员登记工作的严肃性。
信息审核到位。在初审环节,对拟登记人员身份、进入方式、是否超编、超职数登记等方面进行重点核查,做到“三查”,即:一查编制名册,严把单位编制关,审核单位是否有空缺行政编制或参公事业编制,从公务员入口的源头上控制公务员(参公)混编、超编、超职数和违规进入问题;二查考录、调任、转任资料,看是否符合政策程序;三查人员信息,以档案为准,看“三龄两历”是否真实准确,对本人档案中缺失公务员身份认定材料无法认定公务员(参公)身份的或暂时未达到登记条件的均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2020年以来共完成9批次97人的公务员登记。
解释沟通到位。公务员登记信息初审后,针对被登记人员进入机关方式不同提交相应的审核要件,报送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在上级具体登记操作过程中,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对象及时进行反馈,向其说明不能登记和暂缓登记的原因,做好上传下达。同时,对前来咨询政策规定和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完成公务员登记人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使其了解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消除干部的疑问和顾虑,确保公务员队伍稳定。(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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