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乔斌)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按《于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白银区、平川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110元,较调整前提高了101元;靖远县、景泰县、会宁县按1030元执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较调整前提高了94元。
为何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据介绍,近几年,省市多次上调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退休人员养老金等,加之工资、物价有所上涨,最低工资标准陆续提升,如果不适当上调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就会下降。
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第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第三,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主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最短的可领取3个月,最长可领取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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