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环保监理及监测、水保监理及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LKZ-JL-2017-02\ZLKZ-JL-2017-03
交易编号:A04-12620000224333349J-20170427-02549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兰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甘肃省资本金、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本金以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70%,其中中国铁路总公司出资30%,甘肃省出资60%(含征地拆迁费用),宁夏回族自治区出资10%(含征地拆迁费用),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中兰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和甘肃省境内,线路自中卫南站引出,向南经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白银区,转向西行至兰州新区南设站后,继续向西接至既有中川机场线树屏线路所,正线全长218.49公里。同步新建兰州新区南站至中川机场线兰州新区站联络线7.69公里,以及福利区至兰州西引入兰州枢纽配套相关工程。
2.2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旅客列车速度目标值:250Km/h,预留提速条件;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m,困难地段3000m;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调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
2.3招标范围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环保监理及监测、水保监理及监测。
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即ZLKZ-HBJL标段(包括因变更设计所引起的增加监理量)、ZLKZ-SBJL标段(包括因变更设计所引起的增加监理量)。
2.4工作内容
环保监理及监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对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涉及的所有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工程措施实施进行监理。协助建设单位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提交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报告。
水保监理及监测: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及《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对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涉及的所有水土保护工作、水土保护工程措施实施进行监理。协助建设单位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水土保护相关工作,提交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水保监理及监测报告。
2.5质量要求
环保监理及监测:对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实施过程中与工程相关的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实施监督和控制,达到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确保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效落实。
水保监理及监测:对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实施过程中与工程相关的水土流失的产生部位及危害进行监测,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实施监督和控制,达到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确保水土保护工作的有效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环保监理及监测:具有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备案证书、具有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及CMA认证。
水保监理及监测:同时具备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甲级资质。具有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
3.2业绩及信誉要求
(1)环保监理及监测:近三年(2014年5月—2017年4月)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及监测。
水保监理及监测:近三年(2014年5月—2017年4月)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公路建设项目水保监理及监测。
(2)近三年(2014年5月—2017年4月)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3.3财务要求
经营良好,近三年(2014—2016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具有连续三年内经有资格的会计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其他要求
(1)未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作。
(2)应具有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仪器、设备。
(3)环保监理及监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和一名联合体成员两家组成。一个单位只允许参与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应由环保监理单位及环保监测单位组成,牵头人为环保监理单位。
水保监理及监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和一名联合体成员两家组成。一个单位只允许参与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应由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组成,牵头人为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由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25日14:00至2017年5月30日14:00,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招(投)标人网上下载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下载标书的通知”。
5.投标人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若有问题,请电话询:0931—2909177,0931—2909277,0931—2909377。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12时30分至2017年6月14日14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4日14时30分,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五楼第九开标厅(地点为: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2递交文件时需同时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总监、副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原件提交时需在外包装上注明投标人名称)。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c-zb.com)、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兰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诚信大道中兰客专(白银汽车西站马路对面)
邮编:730900
联系人:屈先生
电话:0943—6959821
传真:0943—6959825
电子邮件:zlkzgc@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803室
邮编:730030
联系人:徐燮、赵晋艺
电话:0931—4807881—808、807
传真:0931—4807881—809
电子邮件:ramanda.xu@cocitc.com
jinyi.zhao@cocitc.com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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