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景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大水闸市级交通执法服务站正常开展路面勤务时,查获一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9时18分,执勤民警在省道201线62公里处(大水闸交通执法服务站)设卡执勤时,一辆车牌号为甘D0Z633号的灰色“五菱”牌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该执勤点,执勤民警在对该车例行检查时,当车窗打开的一瞬间,一股酒味扑面而来。随即执勤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该驾驶人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111mg/100ml,该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醉驾男子于某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人,47岁。据于某交待,当天由于有两位工友要乘坐高铁回安徽老家,前一晚上工友们一起聚会,在工地食堂喝了些啤酒和一瓶白酒。清晨起床后,于某认为自己已经酒醒,很热心地送两位工友去兰州乘坐高铁,想着应该没有问题,没想到被交警给查了。
驾驶人于某对自己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目前于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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