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讯 景泰县积极探索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对在职党员、无职党员、流动党员、困难党员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激发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力。
在职党员“目标式”管理。以支部为单位与每名在职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在职党员的承诺事项、结对帮扶、为民服务、乡村建设等列入目标考核,制定在职党员定期汇报工作制度,并制定《村干部“三定两评一落实”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村干部“特别贡献奖”评选办法》,根据在职党员不同考评情况予以奖惩,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并要求基层党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座谈会,相互交流思想,商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增强能谋善断的能力,提高创新意识。
无职党员“设岗式”管理。根据村情和党员队伍实际,设立政策宣传、矛盾调解、科技扶贫等近10个岗位,采取党员自愿报名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形式,根据党员特长,通过个人选岗、党员议岗、支部定岗、群众评岗等方式,将“合适”的人分配到“合适”的岗位,让他们“有责、有位、有为”。年终对党员履岗情况进行评议、奖惩,调整、交流。并将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岗党员姓名、服务承诺、联系方式等进行公开,加强群众对上岗党员的监督,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同时,将工作热情高、带富能力强的党员选进团支部、村妇代会、养殖协会等村级组织,让他们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切实解决农村党员干部人手不足、党员管理难等问题。目前,已经为全县2800余名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且全部挂牌上岗。
流动党员“服务式”管理。建立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和信息“月报告”制度、联系制度、学习教育制度、党员发展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管理。组织开展“双向带动”行动,近年来通过流动党员带出务工人数达2300余人,流动党员提供招商信息近500余条。不断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在党员外出前,由所在支部派专人进行谈话教育,切实强化党员的宗旨观念和党性意识;流动党员所在村党支部要安排专人每月至少联系1次流动党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同时,充分利用节假日流动党员返乡时机,采取举办流动党员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流动党员进行集中教育,真正做到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目前,全县共有流动党员1317人,乡镇党委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达21次,参加流动党员达1000余人。
困难党员“帮扶式”管理。制定年度党员激励关怀工作计划,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台账,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结对联系困难党员制度。对有劳动能力但缺乏致富门路的党员,通过技能培训、提供致富信息、联系帮扶资金、引导外出务工等形式提高发展生产和脱贫致富的能力,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积极协调组织、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补助、党员捐赠、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集党员关爱资金,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生活困难党员纳入低保范围。并在“七一”、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组织专门人员到家中走访慰问,了解情况,解决生活难题。(张建玉 岳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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