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讯“十二五”以来,景泰县逐年增加救助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符合县情、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社会救助事业快速发展,为顺利实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奠定了坚实基础。
城乡低保、孤儿救助及五保供养日益规范且及时有效。“十二五”以来,该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历经五次提标,城市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已由2011年的月人均补助水平125元提高到325元。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由月人均补助水平77元提高到145元。“十二五”期间,该县共保障了约51万户160万人次城乡困难群众生活,累积发放保障资金23.8亿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五年来共为4.5万人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0.33亿元。经两次提标后月人均孤儿基本生活费已经达到城市640元、农村440元,五年间累计发放资金孤儿基本生活费630万元。补助标准逐年提高与覆盖面不断加大在一定程度上彰显着该县社会财富二次分配的公平与公正。
该县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采取“院前、院中、院后”及“一站式”结算等方式,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五年间共为1.5万人次困难群众提供城乡医疗救助资金0.3亿元,参保参合资金0.03亿元,共为5127人次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284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着困难群众看病难的社会症结。共为因病、因灾、因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1436户5127人次群众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284.11万元。
(赵德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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