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张鹏翔) 2005年至2011年,被告人曾凡成在担任景泰县红水镇昌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土地面积32亩,先后7次冒领国家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共计13630.42元,将该款非法占为己有。案发后,被告人曾凡成退交了全部赃款。12月20日记者获悉,曾凡成因犯贪污罪,被景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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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景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