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嘉峪关讯(首席记者董开炜)3月12日下午,嘉峪关市一名高三学生王某从该市大众街33号住宅楼的15层跳楼自杀。
据记者了解,3月12日下午3时20分许,一名学生模样的男孩从嘉峪关市大众街33号楼上坠落到2单元楼门口,口鼻流血,气息奄奄。市民当即拨打110和120电话报警,酒钢医院的医护人员和处警民警十几分钟后相继赶至现场,将坠楼者送往酒钢医院进行抢救,但该男生头部塌陷、口腔出血、全身多处严重骨折,在送往医院途中停止了呼吸。
记者了解到,坠楼男孩王某系嘉峪关市某中学高三学生,家住景泰县,父母均在景泰县生活。王某去年高考落榜后,通过在嘉峪关市工作的亲戚帮忙,到嘉峪关市某中学复读,此前居住在事发住宅楼的四楼。事发住宅楼共16层,办案民警勘查现场时发现,只有15楼的楼梯间窗户打开,还在15楼的楼梯间窗台上发现了一副遗留的近视眼镜。王某在亲戚家留下一张字条,自述前一天被同学殴打,加之学习压力很大,感觉承受不住了。警方据此判断,该男生是从15楼跳楼自杀的。
记者了解到,坠楼男生的父母于事发当晚赶赴嘉峪关市处理善后事宜,悲痛欲绝的亲属准备委托律师,请求法律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目前,嘉峪关市公安局和教育局正在进一步调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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