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5日22时45分许,白银市景泰县交警大队值班人员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景泰县广场十字发生皮卡车与警车碰撞事故。经事故勘查人员勘查,该肇事驾驶员系醉酒驾驶,依据相关规定,交警部门最后对其处以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
据了解,该肇事驾驶员姓肖。事发当晚,肖某驾驶无牌照皮卡车沿省道S201线由南向北行驶至景泰县人民文化广场十字路段时,由于饮酒过量,致使其驾驶的皮卡车失去控制闯过红灯,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一辆警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经对肖某进行酒精检测,发现其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8.9mg系醉酒驾驶。按照相关规定,肖某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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