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原庭长邹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5年至2020年,邹涛在担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期间,先后多次接受职业律师及私人企业主的高档宴请,消费金额累计达2.6万余元。邹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12月,邹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二、会宁县原质量技术监督局违规超标准报销工会经费问题。2016年6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文艺活动时,违反全省总工会当年关于基层工会组织文体活动每人每次不超过500元标准的规定,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核支8000元(参加8人)用于服装购置等费用。2020年12月17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局长董富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会计白伟霞被批评教育;工会经费超支4000元已收缴。
三、景泰县司法局法制宣传股股长柴正茂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9月30日,柴正茂驾驶县司法局公务车辆前往相关部门报送完工作报表,驾驶该公车办理个人事务后返回单位停放;当晚11时左右,柴正茂驾驶该公车检查单位值班情况后,在没有公务的情况下,又驾驶公车至10月1日凌晨2时后,将公车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区院内;10月1日上午10时,归还公车。2020年11月25日,柴正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平川区王家山中学原会计白永经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及伙食补助问题。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白永经在兼任平川区王家山中学会计期间,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共计1480元。2020年11月20日,白永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五、白银区工农渠管理处党支部书记李世宏违规领取培训费问题。李世宏作为工农渠管理处技能培训负责人,违规领取2014年、2015年冬季技能培训讲课费用共计600元。2020年12月,李世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六、靖远县双龙镇义和村党支部书记唐甲尧、文书高风鲜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7月,唐甲尧、高风鲜在义和村实施未脱贫户庭院硬化项目中,每人收受该项目负责人礼金3000元。2020年11月2日,唐甲尧、高风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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